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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我眼中的墨家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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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教育思想

不斷總結提高的結晶,其中所涉及的認識論、名學、幾何學、力學、光學等等,其造詣都達到了當時的先進水平,也豐富了墨家的教育內容。

教學思想 關於知識的來源,《經上》指明:“知:聞、說、親。”《經說上》又解釋為:“知:傳受之,聞也;方不障,說也;身觀焉,親也”。就是說,人的知識來源有三種:①親知,即親身經歷得來的知識,又可分“體見”即局部的與“盡見”即全面的兩種。②聞知,即傳授得來的知識,又可分為“傳聞”與“親聞”兩種。③說知,即推論得來的知識,這種知識不受方域語言的障礙。 這三種知識來源中, 以“親知”及“聞知”中的“親聞”為壹切知識的根本,由於“親知”往往只能知道壹部分, “傳聞”又多不可靠, 所以必須重視“說知”,依靠推理的方法,來追求理性知識。這對於人們的認識事物,作了明確的分析。

墨翟關於認識客觀事物的方法與檢查認識的正確性問題,還提出了有名的三表或三法。他在《非命上》先提出“言有三表”,在《非命中》和《非命下》又提出“言有三法”。二者內容基本相同。三表或三法是“有本之者, 有原之者,有用之者”。墨翟認為, 判斷事物的是非, 需要論證有據, 論據要有所本,“上本之於古者聖王之事”,就是本於古代聖王的歷史經驗。但僅憑古人的間接的經驗來證明還是不夠的,必須“有原之者”,即“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實”,就是考察廣大群眾耳目所接觸的直接經驗。第三表是“有用之者”,“於何用之?廢以為刑政,觀其中國家百姓人民之利”。就是當這壹言論或判斷當作政策法令實行之後,還要看它是否切合國家和人民的利益。這三表或三法是墨家判斷事物是非、辨別知識真偽的標準。這也是墨家的邏輯學。儒墨都講邏輯學。孔子主張“正名”,就是以“禮”為標準來判斷是非利害;墨子主張用“本”、“原”、“用”三表法,就是上考歷史,下察百姓耳目所實見實聞,再考察政令的實際效果是否對國家、百姓人民有利。對比起來,墨家的方法是較有進步意義的。

墨家重視思維的發展,註意邏輯概念的啟迪他們為了與不同的學派或學者論爭,為了勸告“王公大人”勿做不義之事,必須辯乎言談,以加強說服力。因此,墨翟創立了壹些邏輯概念如“類”與“故”,應用類推和求故的思想方法進行論辯,以維護他的論點。例如“好攻伐之君”反對“非攻”,列舉禹、湯、武王從事攻伐而皆立為聖王,以這些例子質問墨翟,他答曰:“子未察吾言之類,未明其故者也。彼非所謂攻,謂誅也。”這裏,墨翟指出“攻”與“誅”是不同類的概念,不容混淆。墨翟還嘲笑儒家用“同語反復”的答問方式。墨翟問儒家:“何故為樂?”答曰:“樂以為樂”。墨翟認為這等於問“何故為室?”而答以“室以為室”。以同樣的東西解釋同樣的東西,正是邏輯學所指出的下定義時的典型錯誤。只有答以冬避寒、夏避暑、又可以為男女之別,才是正確回答為室之故。由於墨翟重視邏輯思維,辯析名理,不僅運用於論辯,而且運用於教學

墨翟長於說教,除稱說詩書外,多取材於日常社會生活和工農業生產的經驗,或直稱其事,或引做比喻,具體生動,較能啟發門弟子的思想,亦較易為其他人所接受。例如他以分工築墻為喻,教弟子能談辯者談辯,能說書者說書,能從事者從事,然後義事成。又如,有二三弟子再向墨翟請求學射,他認為國士戰且扶人,猶不可及,告誡弟子不可同時“成學”又“成射”。這些例子也說明,墨翟教學註意量力,既要求學生量力學習,也要求教者估計學生“力所能至”而施教。只有根據學生的具體情況,使能力不同的學生,在不同的基礎上,做到可能“成學”者成學,可能“成射”者成射。對教師講,這也是“因材施教”。至於不允許學生同時既“成學”又“成射”,也具有使學生學習要“專心致誌”的意義。

墨翟還特別重視“強說人”的積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