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是壹個令人神往的字眼。有人說:不自由,勿寧死。匈牙利著名詩人裴多芬曾寫過這樣壹首燴炙人口的詩: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要自由故,兩者皆可拋!自由是最高的境界,是壹切生物的最大理想。
“自由”這個詞的本義應該是自我服從,即不屈從於外界的力量。自由是壹種無拘無束的狀態,不僅表現在形體上沒有束縛,思想上也壹樣。自由對於人類是那樣的珍貴,又是那樣的遙不可及。
自由是小鳥在空中飛翔,是魚兒在海裏遨遊。自由是壹種自然狀態,是不受人為的幹擾,沒有外力的約束和壓迫,更沒有殘酷的扭曲。自由是不認同對方的觀點,卻也能理性的看待其他人的意見。
自由,是門口寫著“私宅勿入”,是可以公平地做生意,是權利受到侵犯的時候可以有渠道保護自己,是可以手持護照自由出入壹個國家。是可以對某項政策不滿時可以投書報紙發表意見,可以說真話。
人生來就是自由的,所謂眾生平等,無論何人,只要是壹個“人”的個體,都應該享有人身自由,包括自由遷徙的權利,包括婚姻自由,包括生育自由,包括工作自由,包括學習自由。但人生來卻又是不自由的。因為自由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從出生開始,人就沒有選擇父母的權力,只有父母選擇生下孩子的權利,還有道德,法律,法規,政令,義務……束縛人的行為,束縛人的自由。人類是自身最大的奴隸。紀伯倫說過,自由是人類枷鎖中最粗的壹條。
人類的文明史也是壹個追求自由的抗爭史。構成幸福人生的核心要素之壹就是自由,沒有人願意受束縛,生命的本質就是自由,沒有自由,就沒有生命,沒有自由,就沒有壹切。在歷史長卷中,有太多的人為自由而獻出自己的生命,時至今日,捍衛自由依然是人權的根基。
自由是有等級之分,財富為壹個人贏得經濟上的自由,財富值越高,自由度就越大,財富可以擴大壹個人的活動半徑,財富可以讓壹個人有更多的選擇機會,財富甚至可以縮短時空,為妳贏得更多的時間。舉個淺顯的例子:從A地到B地,有錢的人可以坐飛機,壹小時就到了;錢少的人可以坐火車,壹天才到;身無分文的人可能只好靠兩條腿了,多少天到就不知道了。
自由是有前提的,世界上沒有絕對的自由。風箏想要自由,認為沖破束縛自己的繩線便可得到所謂的自由。卻殊不知,真正的自由正是在束縛風箏的那條線給予幫助,保護生命的前提之下才會有的東西!
自由是帶著鐐銬的舞蹈。沒有了道德,沒有了法律,沒有了約束,沒有了義務,就沒有父母,沒有師長,沒有軍隊,沒有國家,倘若擁有想做什麽便可做什麽的自由,那麽強者搶奪弱小者便不是搶劫,強暴他人便不是強奸,盜竊是理所當然,謀殺不再是犯罪。我們每個人都擁有完全的自由是絕對不可能的:為了大家能夠生活在壹起,我們沒有別的辦法,每個人都應該接受壹些約束和限制。正因為如此,我們壹直都在尋求壹種最美好的制度:盡量減少對個人自由的限制,讓大家都擁有最大限度的自由。
自由就是犧牲,就是為了自由寧願不自由。每壹個人,由於教育、環境、思考方式的不同,價值觀、人生觀、世界觀勢必不可能完全壹模壹樣。有差異,既然有分歧。還應“我不同意妳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妳說話的權利”。所謂自由,便是如此吧——我能做我想做的事情,但我不能勉強別人做他們不願意做的事情。
寫到這兒,耳旁似又響起華萊士的“freedom,freedom”的高呼聲。我追求的自由是康德筆下的那種自由:真正的自由,不是想幹什麽就幹什麽,而是想不幹什麽就能不幹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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