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說說,明朝中後期倭寇是怎樣侵犯我國的?結果如何?
明朝倭寇入侵時段大致可分為:明朝前期的倭患、嘉靖年間的倭患(此時期最為猖獗)、隆慶後的倭患。而嘉靖年間是倭寇對中國入侵最為嚴重的時期,尤其是嘉靖中期達到了極其猖獗的程度。嘉靖年間的倭患但其實這壹問題遠遠沒有我們想象的如此之簡單,從中我們倒是發現出了國內史學工作者濃烈的民族情緒。其實,明中期的所謂“倭寇之患”,其成分基本上由三部分組成,壹是正如我們的歷史教科書上所指的日本武士、商人及海盜(時值日本國內商品經濟的發展,迫切需要擴大海外貿易,加之日本國內處於分裂割據的混亂狀態,這就為日本海盜、奸商、武士浪人侵擾我國沿海邊界提供了條件);二是葡萄牙海盜及商人;三是中國的沿海海盜集團。而且需要指出的是,也是最讓我們難以相信的是,明“倭寇”的主要成分是以我們中國人為主。《嘉靖東南平倭通錄》載:“蓋江南海警,倭居十三,而中國叛逆居十七也”; 《吾學編》載:“大抵賊中皆華人,倭奴其十之壹二”; 《籌海圖編·經略·敘寇源》載:“今之海寇,動計數萬,皆托言倭奴,而其實出於日本者不下數千,其余皆中國之赤之無賴,孑入而附之耳。大略福建漳郡居其大半,而寧紹往往亦有之,夫豈盡為倭也”。 說到嘉靖年間的倭患必定講壹下嘉靖初年的西草灣之戰和爭貢之役。西草灣之戰是嘉靖元年明朝軍隊反擊葡萄牙(佛郎機)人東來之後第壹次較大的作戰。這壹戰明軍是勝利者,但這壹戰對明朝海疆的安寧帶來了極為不利的影響。爭貢之役:嘉靖二年,日本西海道大內氏貢使宗設謙道率船三只,持正德年間勘合到達寧波。而細川氏的貢使宋素卿率船壹只持弘治年間勘合到此爭貢。這兩次事件的發生是短暫的,但影響深遠,經過兩次事件明朝除派人巡視海防外,就是嚴加海禁。而且,葡萄牙和日本海盜商人在沿海走私更加嚴重,最終釀成嚴重倭患。 嘉靖三十壹年至三十六年是沿海倭患最為嚴重的時期,其特點:壹、次數多,時間長,規模大,地域廣。二、構成賊寇的成分與前期不同。前期葡萄牙海盜占的比重大,這壹時期主要是日本海盜和中國海盜,這壹時期除王直外,還有鄧俊文、蕭顯、方武等等。 嘉靖三十七年後,倭患的特點有二。壹是逐漸南移,福建、廣東成為重災區。二是依附倭寇的“小民”遠比嘉靖三十六年前少。 嘉靖時期倭寇猖獗的原因:壹、日本政局的變化,促進了倭寇武裝集團勢力的發展。日本海盜集團對中國的劫掠是其根本原因。二、海盜與倭寇合流。三、明朝政治腐敗,不能有效抵禦倭寇的進犯。四、海防廢弛。(二)、嘉靖中後期政府的對策 第壹,是政府派出將領組織禦倭。 1、朱紈的禦倭鬥爭 他是嘉靖前期的禦倭將領,他整飭海防並正確處理同日本的勘合貿易,取得雙嶼之捷,收復雙嶼和浯嶼。 2、王忬、張經和胡宗憲督軍禦倭:張經調客兵,取得王江涇大捷,胡宗憲用間殲滅徐海王直。 3、戚繼光、譚綸、俞大猷禦倭 第二,隨著倭寇劫掠的重新猖獗,明廷也不得不註意海防,主要表現在加大防禦縱深和加強北方防禦兩個方面。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之後,海防建沒有加強之勢,又逐漸形成了多層次大縱深的海防防禦體系。其主要措施如下: 1,招募土兵,改變軍隊編制體制。衛所制的破壞,使明廷不得不尋求軍隊建設的其他途徑,募兵訓練就是其中之壹。 2,增強水軍建設。當時壹些高級文武官員認識到,海防就是要防敵於誨,大力加強水軍建設。在南直隸,俞大猷於嘉靖三十五年督率福船16只,蒼船、沙船40余只。分為二哨,遠哨洋山、馬跡等海域。在浙江,嘉靖三十六年設海鹽、澉浦、乍浦三關水寨,招募蒼山、福清等船78只,官兵2千余人,組成了壹支相當規模的水軍。在臺金嚴區,嘉靖四十年,戚繼光造船40只,分於松門、海門二哨。整個浙江“調發廣東橫江、烏尾船二百余艘,改造福清船四百余只,雇稅蒼、沙民船復數百只”。總計約有戰船近900只,較原來的439只增加壹倍左右。在福建,譚綸於嘉靖四十二年提出恢復五水寨,用船200只,用兵65000人。在廣東,俞大猷於隆慶三年(1569年)造船80只,編為西大哨,後又建6水寨,擁有戰船260只,水軍亦有增強。 3,修築城池,加強城鎮防守。在倭寇侵犯日趨嚴重的形勢下,沿海各地加緊修築城池,各府縣的城池逐漸完固。如浙江:沿海的6府35縣,在嘉靖三十壹年至三十九年(1552—1560年)間,築縣城20座,修復8座,只有靠近內地的3座縣城沒沒有城池。多數城池都用磚石包砌,外有城壕,上有臺堞,堅固性和防禦性超過前代。 4,重新劃分戰區,加強防守。嘉靖末年,浙、直、閩、粵的沿海防務打破了衛所的防禦區劃,形成了新的防禦區域。在廣東,把沿海地區分成三路,設有總兵、參將、兵備僉事等官。在福建,沿海地區也分成三路,各置參將;恢復五水寨,以把總領之;另設總兵統領全省三路五寨。在浙江,總兵之下設四參六總,實際分成四個防區,在南直隸,分成江南、江北兩大防區,各設總兵、參將、把總等,負責防守。這種區劃便於統壹指揮,協同對敵,加強了沿海防禦的整體性。譚綸、戚繼光、俞大猷等就是在這種海防體系逐漸加強的過程中取得了臺州大捷、平海衛大捷、剿滅吳平等—系列抗倭戰鬥的勝利,在浙閩粵基本平息了倭患。 明成祖:海防是關系明初政權穩固的大問題。針對海疆不靖的嚴峻形勢,明成祖勵精圖治,積極籌防。從他在山東的海防作為來看,其海防政策有諸多特點,諸如“以陸固海”、“以海屏陸”、重視海防軍政和“行海禁”等,其中重視陸海結合和行政建制是其亮點,並對山東海防有顯著作用。但他仍然例行洪武時期的海禁並罷掉海運是其政策的敗筆,這對其後中國明清政府壹直沒有致力於海洋發展產生深遠影響。俞大猷:俞大猷作為明朝著名的水師將領。提出了:“禦海上,同海岸,守內陸”三個海防層次,並將此三者有機地結合在壹起,構築了壹條完整的、有縱深層次的海防防禦體系。同時,俞大猷還註重平戰結合,註重後勤補給,註重武器裝備,並初步奠定了古代海防思想的基礎。 “以陸固海”、“以海屏陸”與“禦海上,同海岸,守內陸”,重視海防軍政與註重後勤補給、註重武器裝備相互印證該海防思想的正確性。總體上說,明王朝的建立結束了長期以來紛亂的戰爭狀態,應該說是很得人心的。朱元璋的反對力量已遁至浙江海上的小島上,力量並不大。明政府在防禦這些力量時主要著眼點在於防止“內外勾結”,假定內為良,外為寇,通過加強衛所、烽堠、寨堡、墩臺等的建設,最大限度地孤立了敵人,因而敵的力量不足對明初海疆構成威脅。因為明初自然經濟色彩濃厚,對外交易的要求不甚強烈,盡管閩浙人過去就有“通番”的傳統,但這壹時期該傳統卻因為生產方式的變化而偃息。到永樂時,官方則不惜血本組織龐大的船隊,以犧牲中外的商業貿易作為代價,同時亦耗費了明初積累起來的綜合國力。正統以後政治上的衰頹養成了官僚隊伍中的貪蠹、瀆職之風,王朝的利益被忽視,他們惟致力於中飽私囊。衛所中的將弁成為衛所軍卒的剝削者,沿海生民也因生計無著而轉為政府的對立面,如因海禁政策擴大化使“沿海民眾,生理無路,兼以饑饉薦臻,窮民往往人海為盜,嘯聚亡命。”孫‘海盜屢出為患”,恰遇嘉靖時期倭寇的興起,敵我力量對比急劇傾斜。朱紈的失敗顯示了“我”之力量的弱小,戚繼光、俞大猷等的人閩雖壹定程度上擴大了“我”的力量,卻很快這支力量中的壹部分就變成了當地居民憎惡的對象。政府沒有鞏固好“我”的陣營,卻進壹步強化了“敵”的力量。應該說:“化敵為友”,最大限度地爭取大多數才是消滅海患的關鍵。明朝部分時期在健全海防的基礎上開放海禁,允許正當貿易,不僅擴大了“我”的陣營,而且部分解決了國家財政的困難,使民間海防力量為我所用,分化瓦解敵人陣營,都是“盜轉為商”或“盜轉為民”的重要條件。明朝後期,民間海防力量逐漸為官方利用,很大程度上實現了“化敵為友”的政策目標,達到了滅禍息患的目的。這場戰爭的範圍總體上應該界定為壹場國內戰爭,而不是反侵略戰爭,雖然它有反侵略的壹面,但這不是主要方面。第二,這場抗倭鬥爭的目的,主要在於維護明政府不合時宜的“海禁政策”,雖然它有其積極的壹面,但這不是主要方面。 贊同 13| 評論(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