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北官話 即狹義的北方話,它通行於北京、天津兩市,河北、河南、山東、遼寧、吉林、黑龍江等省以及內蒙古自治區的壹部分。其中東北三省和河北省的方言最接近民族***同語——普通話。山東、河南的官話各有特色,近來有的語言學者認為可以另立膠遼官話和中原官話兩支。其中中原官話包括山東、河南部分地區以及長江以北的徐州、阜陽、陜西的西安、山西的運城等地區。
西北官話 通行於山西、陜西、甘肅等省以及青海、寧夏、內蒙古的壹部分地區。新疆漢族使用的語言也屬西北官話。山西及其毗鄰陜北部分地區、河南省黃河以北地區保留古入聲字,自成入聲調,不同於壹般西北官話,也不同於華北官話,近來有學者認為可根據"有入聲"這壹特點另立"晉語",從官話方言中獨立出來。與此同時,有學者提出西北官話作為官話方言的壹支,範圍宜縮小到只包括甘肅蘭州、寧夏銀川等地的方言,改稱"蘭銀官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