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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當晚,婆婆讓我給全家人洗腳,婆婆這樣的做法是不是太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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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尊女卑壹直是舊社會沿用的詞,它是用來束縛女性,強調男性在社會中的地位。隨著時代的進步,這種思想觀念已經逐步被人們所摒棄,女性在社會中的地位也逐漸上升,正所謂,“女人也可以撐起半邊天”。

即便如此,依然有很多人覺得女性在婚姻中的作用,僅限於傳宗接代、伺候公婆和丈夫,很多家庭矛盾也是由此而爆發的。

這種不平等的婚姻從壹開始就違背了幸福的準則,壹段好的婚姻往往是建立在相互尊重的基礎上的,無論是婚姻中的任何壹方,如果在這個過程中沒有被尊重,那麽這段婚姻也不會長久。

所以,女人在嫁入婆家的之前,最好先了解壹下對方的家庭情況,如果發現對方家庭有這種思想觀念,及時止損,等到最後自己被傷得遍體鱗傷時,就為時已晚了。

小雅和丈夫誌斌結婚三個月,在外人看來,他們的婚姻是極其的門不當戶不對,因為誌斌的老家是農村的,而且他還是外地人。小雅是壹個北京姑娘,在認識誌斌之前,他從沒有想過,自己要和這樣壹個看似毫無可比性的人打上交道。

誌斌雖然說家境比較貧寒,但是追起女孩來是壹點也不小氣,只要是對方想要的,他都會盡可能地滿足,即使是條件有限,他也會用其他方式來彌補。

小雅就是這樣被誌斌追到手的,誌斌模樣長得不錯,壹米八的身高,而且還喜歡打籃球,這樣的男生在女生當中是很吃香的。

和誌斌在壹起後,小雅開始為誌斌考慮,她知道誌斌的家境並不是很富裕,所以在生活上就盡可能地接濟他,小雅每個月的零花錢就有好幾千,每次出去吃飯,小雅都要搶著買單,壹開始誌斌也不同意,但是在小雅的堅持下,他也慢慢地接受了。

相處了壹段時間後,誌斌向小雅提出了結婚,小雅雖然很愛誌斌,但是她覺得火候未到,還想再相處壹段時間,畢竟兩個人交往才半年不到,誌斌在得知小雅的想法之後,整整三天都沒有理她。

小雅害怕失去誌斌,於是在第四天的時候,她向誌斌妥協了,答應和他結婚。

倆人在未經父母的同意下,就領了結婚證,對於這場婚事,誌斌的父母是沒有什麽意見,因為以他們家的條件,能夠娶到這樣的壹個城市姑娘,真的是撿了壹個大便宜。

02

但是小雅的父母就沒有這麽高興了,雖然誌斌在小雅的眼裏是很完美的壹個人,但是在小雅的父母覺得誌斌心機很重,在沒有經過兩家父母的允許之下,就拉著女友去領證,而且以誌斌的家庭條件,想要在北京立足很難,而小雅是他最好的靠山。

所以他們並不認為誌斌是真心愛自己的女兒,但是現在已經是生米煮成熟飯了,如果離婚的話,小雅就是二婚了,同時,他們也考慮到小雅的感受,知道小雅很愛這個男人,所以只和小雅說了句,“女兒,我們希望妳結婚之後,壹定要提防這個男人和他的家人,不要讓自己受委屈”。

果然不出小雅父母所料,在商量婚房和彩禮的時候,誌斌就說自己的家庭條件有限,父母給他買不起婚房,如果小雅不介意的話,他建議租房子結婚,等什麽時候兩人有錢了,再買房。

小雅雖然沒什麽意見,但是小雅的父母可不願意讓自己的女兒天天租房子住,他們之前在北京郊區購置了壹處房子,雖然是個二手房,但是裝修壹下還是挺新的,關於彩禮的問題,誌斌說他們家只能出得起五萬,多了出不起。

因為他們的婚房上寫的是小雅父母的名字,所以誌斌就向小雅提議,將名字改成給他們二人的,這樣的話,他也住得安心。

小雅這時候就留了個心眼,她說,“按理來說,這婚房應該是妳們家出錢買,現在我父母提供給我們房子,但是他們只是免費出租,所以這所房子還是我父母的”。小雅的這番話,讓誌斌也沒有好意思繼續說下去了。

舉辦婚禮的酒席錢,還有誌斌老家親戚的飛機票什麽的,都是小雅家給出的,小雅家的親戚大多都是有錢人,所以光份子錢就收了10萬,還不說有很多人還給他們額外包了紅包,相對於小雅家,誌斌家的親戚就顯得有些寒酸,他們的份子錢大部分是壹二百塊錢,而且還帶著全家老小壹起吃飯。

婚禮結束後,誌斌就帶著他的父母還有叔叔伯伯們,去參觀他們的婚房,屋裏圍了壹大家子的人。

這時候,誌斌的母親對小雅說,“兒媳呀,妳如今是也是我們家的人了,有些規矩我不得不和妳說清楚,在我們家,兒媳是要伺候公婆的,男人說的話,女人們不能反抗,還有,女人的首要任務就是要傳宗接待,如果壹個女人不能為夫家延續香火,那就是大不孝”。

小雅心裏開始犯起了嘀咕,這哪是娶媳婦,這分明就是找了壹個不要錢的保姆,以前誌斌也沒有和她講述過家裏的狀況。婆婆看小雅沒有回答,於是又說,“兒媳,為表示妳的誠意,給我們全家人洗壹遍腳,我們就正式接納妳作為兒媳婦”。

03

小雅很尷尬地看著誌斌,誌斌說,“快去呀,我爸媽都累了壹天了,兒媳給公婆洗腳有什麽不好意思的”。小雅拿了壹個比較大的木盆,這時候,好幾雙腳都伸到盆裏,那個味道小雅是至今難忘,小雅給他們洗完腳,然後又壹個壹個地擦幹凈。

等到晚上的時候,小雅氣沖沖地和誌斌說,“明天就讓妳家人回去吧,以後我也不打算和他們來往,妳可以回去看妳媽,但是我絕不會踏進妳們家半步,我也不會給妳父母盡孝,我的父母也不用妳管”。

誌斌開始有點懵,“妳是怎麽了,不就是讓妳洗了個腳,至於鬧得這麽嚴重嗎,再說我父母思想是有些守舊,但是他們都是這麽過來的,總之,我不能讓我父母回去,而且妳還得孝敬他們”。

小雅說,“反正我話已經說到這個份上了,妳如果不同意的話,明天就離婚”。誌斌沒有想到小雅這次絲毫沒有讓步。

他雖然孝敬父母,怕讓父母傷心,但是他更在乎自己的利益,假如他和小雅離婚,那麽他之前的努力就白費了,而且還不得不凈身出戶,以他的條件,再找壹個像小雅這麽優秀的女孩,恐怕是很難了,所以在權衡利弊之下,誌斌同意了小雅的要求,只是他對小雅的感情是否真實,還值得深思。

新婚當晚,婆婆讓兒媳給全家人洗腳,兒媳第二天就和婆家斷絕關系。

在面對婆家人的為難時,小雅的做法是果斷的,因為她知道,婆婆腦海中那種男尊女卑的思想已經根深蒂固,以後如果生活在壹起,小雅免不了要吃很多苦,而且還有壹個愚孝的丈夫在中間,即使小雅對他們心存不滿,也只能默默忍受。

著名小說家小仲馬說:“女人有時候會容許別人欺騙她們的愛情,卻從來不容許傷害她們的自尊心。”

況且,男尊女卑的思想本就是錯誤的,小雅假如想要與婆家人和諧相處,就不得不放棄自己的尊嚴,在這段婚姻中委曲求全。所以,對於小雅來說,與婆家人斷絕來往才是最好的方法。

壹個女人不論把家庭及婚姻看得多重要,也不能為了維持完整的家庭及婚姻而丟掉自尊心。只有尊重自己,才能夠得到尊重,得到丈夫的愛。假如自己丟掉了尊嚴,簡直就是放棄了做人的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