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可憐天下父母心,壹切都為兒女好,且不可幫倒忙。
我說說我身邊的壹個真事吧,婚前男方買了房子,說手頭沒那麽多錢了,兩家協商,女方家裝修的,沒要彩禮,陪送壹輛車,半年之後,女方懷孕了,女方懷孕期間男方出軌了,如果男方提出離婚,女方在懷孕和妊娠期間法律是不允許的,於是男方各種刁難,想讓女方去打胎,女方不肯,在壹次爭吵過程中,男的推了女的,很重,從樓梯上推下去的,導致女方流產子宮破裂大出血,保命的情況下摘除了子宮,導致終生不能生孩子了,下場就是離婚,開走了陪嫁的那輛車,讓男的糟蹋的也不成樣子了,就這下場,壹輩子的命運也完了,誰會娶壹個不能生孩子的女人
由這件事的啟發,女兒的彩禮要,隨大眾,不多要也不少要,女兒的彩禮錢加上陪嫁的錢,我出房款的壹半,產權男女***有,如果男方不肯,用彩禮錢加上陪嫁的錢我會買套房子給女兒,錢不夠就首付,我自己還房貸,給女兒留壹個保障,本來女性就是弱者,在不留後路,壹旦有事哭都找不著地,世事無常,誰知道後來會發生什麽事,把彩禮錢和陪嫁的錢給女兒,讓她們自己掌管,以後離婚還是凈身出戶,男方有房子好找媳婦,如果在有錢,找什麽樣的不行?女方能行嗎?現在就10萬8萬的彩禮,讓大家這麽詬病,結婚後男方幹的缺德事,女方連個保障都沒有,誰出來說了,女性就是弱者,需要保護,現在的婚姻法不保護婦女兒童,自己想法給孩子壹個保障,這是每個做父母的應該給女兒考慮到的,養女兒真的不如養兒子,真的很費心
所以,我認為,妳媽媽說的很對,符合大部分娘家媽媽所想的!
但是,我老公自願拿了兩萬給我媽。原本,我媽是不想接的。後來想了壹下,接了。
在我出嫁的那天,我媽給了我壹個六萬的存折。
告訴我,這裏面有兩萬是當初我老公給我的彩禮錢,還有四萬,是他們給我的,讓我自己保管,留著日後過日子用。(我媽把這錢存銀行的時候,告訴我了,當時,他們是想著存十萬放在裏面,但是我拒絕了。我說兩個姐姐結婚的時候,我正在上大學,妳們給的不多,不能因為我而特殊化了。我兩個姐姐在壹旁說是她倆的意見,想要我爸媽多給點給我。我知道姐姐們心疼我,但是,我不能拿我爸媽太多錢了,爸媽存錢也不容易,得給我爸媽留點錢養老。)
同時,我媽媽告訴我,以後有自己的小家庭了,就不能再像過去那麽大手大腳,更不能再任性了。以孝敬公婆為重心,以細心照顧好自己的小家為重中之重,經營好自己的婚姻。有孩子了,當壹個好媽媽,別讓爸媽擔心,爸媽就心滿意足了!這筆錢,妳平時別動,到確實錢緊張了,再拿出來。
後來,這筆錢在2015年,我家老二滿了百天之後,讓我用於買房了。
但是,她老公說:“媽,這筆錢,我們稍微湊湊,就能拿出來的,何必要因為這個而鬧得不開心,拆散了我倆呢?妳如果不想出,我不要妳出壹分錢,我自己想辦法解決。但是,我只求妳態度好點,不管怎樣,去她家的時候,不許甩任何臉色,更不能表露出任何壹點的不高興。她媽媽提出的任何要求,妳只管爽快答應就可以了,剩下的事情,我自己解決。如果妳讓她受氣,看臉色了,我以後絕對不會再結婚了。這輩子,非她不娶,妳看著辦吧!”
因為她老公的態度擺在這裏,所以,她婆婆雖然心裏有些不滿意,但還是很積極的去湊錢,給了她足夠的面子和虛榮心。
結婚之後,她媽媽把這15萬全部給了她,並且,自己還墊了20萬給她。
她媽媽說的話,和妳媽媽說的差不多,也是想著看看男方的態度,看看男方是否重視自己的女兒,並不是真的要這個彩禮錢,更不會賣女兒的。
所以,姑娘,既然妳媽媽這樣說了,妳就聽妳媽媽的安排就可以了,相信自己的媽媽,壹定是世界上最愛自己的人,肯定是為自己著想的!
謝邀:
壹般家庭女孩定婚彩禮是結婚時讓女兒帶走,否則以後女兒在婆家地位會降低,不排除有特殊困難的父母家庭,如因病或天災人禍至貧,彩禮可用壹部分。但如果因懶,賭博等陋習至貧,彩禮不應留用。如果因弟妹就學困難可以先用壹部分,但靠知弟妹以後會感恩於姐姐的。如果因弟弟娶妻生子,買房,蓋房,不該用彩禮錢。
我們那邊收了彩禮之後先給女兒存起來,女兒出嫁的時候,娘家除了陪嫁的物品以外,會在額外給女兒幾萬陪嫁錢壹起存到銀行卡裏交給女兒。
也就是說,比如男方給女方十五萬彩禮,女方父母先把這個錢存到銀行,女兒出嫁的時候,女方除了陪嫁的家電等物品外,會在額外拿出幾萬塊錢,和彩禮錢壹起交給女兒,用作今後小倆口小家庭的重要開支,比如生孩子或者做點小生意!
個人認為這種情況是比較合理的,雙方父母都為孩子考慮,總之都給到了自己兒女的手裏,讓孩子有壹些經濟基礎,有急事或重大事情時候有壹些保底的錢,也就是俗話說的缸裏有糧心不慌!
當然,每個村裏都會有幾個奇葩,也會有極個別的父母會拿著女兒的彩禮錢給兒子買房子或者結婚,我們有壹個鄰居就是這樣,女兒的彩禮錢被拿給兒子買房子了,結婚的時候不僅沒有陪嫁,連彩禮錢壹分都沒讓女兒帶回去,後果就是女兒嫁過去七八年了,婆家人照樣看不起她,壹有矛盾婆家人就說妳沒有權利說話,妳就是我們家花錢買來的,女婿也從來不去嶽父嶽母家,而且還被全村人笑話。
所以,有些錢是萬萬不能貪的,因為這些錢可能會關系到妳女兒在婆家壹生的地位和幸福,有困難可以婚後以借的形式***同協商,決不能私自據為己有!
以上是我們老家的規矩和我個人的觀點,不同地區不同做法,大家都可以暢所欲言發表壹下自己的看法!
錢的東西,各有各的安排,如果有的是錢,拿去投資也可以,如果是借來的錢妳就更加知道怎麽用,男方給女方的錢有時候做個樣又不是給回妳女孩。
在內蒙古某個區域的彩禮錢:壹般是娘家接收了彩禮錢之後,留著給出嫁的女兒以後備用,如果嫁出去的女兒過的幸福快樂,娘家會把彩禮錢逐步的給女兒,如果在婆家過的不好,娘家接收的彩禮錢全部備用給女兒以後的生活開支用,當然,也有個別的會把嫁出去的女兒的彩禮錢給急用壹下,或者娘家有兒子結婚缺資金時候,娘家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會動女兒的彩禮錢.每壹個地方的習俗都不壹樣,都各有己見,我們內蒙古某個城市就是這樣子分配彩禮錢的。歡迎大家和小紅薯妹壹起討論壹下妳們區域的彩禮錢怎麽用呢?
對彩禮壹事,我個人認為因人而異,古人雲,結親如結義。我娶兒媳婦,問親家母送日子彩禮錢,誰也預測不到,親家母說八十八元,我當時就懵了,猜不透真實含意,沒有做聲,隔幾天,兒子帶兒媳婦過來,叫兒子問他老婆,再由他老婆問她母親,得到答復任然是八十八元,我有點為難,是八千八,還是八萬八。又隔幾天,請親家來吃飯閑談,順探他口氣,確實是八十八元,再問到看端午節,***七十家,後來由親家母和親家商量,最後報給我四十家,說不能再減。中秋節之後,送日子親家母定2016臘月廿二日,我送二千八百八十元。結果陪過來的嫁妝二萬多元。2017年親家母將我小女兒介紹她那邊,我也沒要錢,相應收壹千八百元,陪嫁小女兒個頭尾,小女兒自己存十萬也帶到男方那邊,總之,兒女頂頭親家,低頭不見擡頭見。還是相互擡愛為上。
現在彩禮額度越來越高,不是有錢的人抄作成這樣的,反而是壹些家境貧寒的有兄弟的女方造成的,父母為了兒子能娶媳婦,而在嫁出去的女兒身上榨油,為了多得些錢財就把嫁女兒的彩禮價碼壹再提高,而得來的彩禮錢全該自己的兒子結婚了,而女兒出嫁拿了彩禮確沒辦嫁妝,也使女兒在婆家沒面子難做人,婆媳關系不好也有這起因的多,按老輩子的所說,男方給彩禮是看重女方這第壹,第二有女家貧寒沒錢辦嫁妝,就可以向男方要點彩禮錢來為女兒辦嫁妝,這樣男女雙方多有面子,說女家給了多少陪嫁,說男家娶了個有錢有家境的女人,說到底是為了人的面子,以前我下鄉時村裏有個女孩出嫁了,家裏給了很好的嫁妝,聽說是收了男方的彩禮錢辦了的嫁妝,我說這很好啊這次她爸想通了,為女兒做好事了,可那知道箱子裏那來的嫁妝而是半箱半箱的磚頭擡到了婆家,女兒父母得了錢財又有了面子,可苦了女兒,現在我住的這城裏壹般沒有多少彩禮錢,意思意思拿個十萬或八萬,但妳拿了彩禮就要辦嫁妝,很多女方父母多不要彩禮錢,嫁妝按家經所給,有的女方條件好的陪嫁也要幾十萬,還帶有存款,就是拿了彩禮錢壹分不動給了女兒壓箱帶回婆家,這是父母多要為女兒想想,讓女兒不受人欺負,就不要獅子大開口的要彩禮錢,要了也別獨吞應該是女兒的就給女兒,讓她婚後的生活和生養兒女使用。
我們家鄉風俗因為是農村,房子男方的,家俱家電生活用品是女方的。彩禮結婚當天帶給男方家中,不過現在老人愛女兒大部分又添壹筆錢和彩禮並存帶回男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