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是壹種議論文體裁。
說是古代用以記敘、議論或說明等方式來闡述事理的文體,也可以發表議論或記敘事物,都是為了闡明壹個道理。說往往是借壹件事情或壹種現象來表述作者對某些事物或問題的見解,篇幅壹般不長。跟雜文大體相似。
《文章辨體序說》:“說者,釋也,解釋義理而以己意述之也。”“說”的語言通常簡潔明了,寓意深刻;寫法較靈活,跟現代的雜文大體相似,通常采以小見大的辦法,借講寓言故事、狀寫事物等來說明事理,這就是我們所說的“托物寓意”。
“說”就是“談談”的意思,比如“馬說”即“說馬”從字面上可以解作“說說千裏馬”或“說說千裏馬的問題”《愛蓮說》《馬說》《捕蛇者說》《師說》《黃生借書說》《問說》等就屬這壹文體。
比如《師說》就是韓愈發表的對於“拜師學習”這壹社會現象的觀點,《愛蓮說》就是發表自己對蓮花喜愛的觀點。這種觀點的述說講解多為壹個事物的敘述結合自己的看法發表議論。而敘與議這兩點的寫作順序上並沒有硬性上的要求,例如先敘後議,夾敘夾議,先議後敘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