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潔與腐敗是根本對立的,壹步的錯,便難回頭。
腐敗的人之所以腐敗,是有原因的,正如法國的大文豪巴爾紮克所說:“沒有思想上的清白,也就不能夠有金錢的廉潔。”正是如此,腐敗的人的思想是常憂不足,自欺欺人,本以為會無人知曉,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他們的下場也只能是自取滅亡。
“臨大利而不易其義,可謂廉者。”
雲南某邊檢查站站長趙應林的愛女突然患病,他翻箱倒櫃,就是湊不夠必交的1000元住院費。壹天,連接境外的金三角公路上,開來了14輛豪華轎車。帶車人把壹個密碼箱往他面前壹推說:“這是10萬元,只要把攔路的木桿壹擡,我馬上再加4萬,怎麽樣?”14萬元,這是對壹個月薪只有幾百元的幹部來說,幾乎是壹生都攢不夠的壹註暴財,而對壹個給孩子治病急需用錢的人來說,又是壹種多麽大的誘惑!木桿壹擡,就得14萬,這是多少人夢寐以求的發財機會!然而,趙應林卻只輕蔑壹笑,連人帶車扣了下來。
趙應林正如上文所說:“臨大利而不易其義,可謂廉者。” 廉潔要經得住利益的誘惑。那些經得住誘惑的人,必然會受人尊重。而那些沒有經得住誘惑的人,必定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江西省原副廠長胡長清受賄、行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壹案的終審裁定,胡長清於2000年3月8日在南昌被執行死刑。
胡長清在1994年上半年至1999年8月,利用職務之便,大搞權錢交易、先後八次收受、索取他人財物,***計人民幣544.25萬元,胡長清還有161.77萬元巨額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同時查明胡長清的行賄行為亦構成犯罪。
胡長清最後的下場是罪有應得,而他貪來的錢,也沒有很好的享受,勸告這些行賄、受賄的人,不要再糊塗了,這又是何必呢!
趙應林和胡長清就構成了壹對鮮明的對比,前者必會受人尊敬;而後者,壹定會遭到人們的唾棄。
廉潔不是嘴上說說而已,廉潔註重的是實際行動而不是語言。很多貪官在落馬之前都紛紛標榜自己是如何的廉潔,如何的為民,看起來完全是壹個人民公仆的樣子,但被捕後才發現,不論他口頭上說的是多麽的好聽,但實際情況卻完全不是那麽回事。所以廉潔註重的行動不僅僅是語言上的虛偽表達。
所以不要被貪官的表面語言所迷惑。也勸那些貪官:莫伸手,伸手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