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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邊的錯誤》:荒誕的現實是人們瘋狂的寫照

《河邊的錯誤》:荒誕的現實是人們瘋狂的寫照;

在我看來,用“比小說更荒誕的是現實生活”這句話來形容余華的作品更為恰當。

當妳搜索“余華”的時候,妳會發現“荒誕”這個詞幾乎貫穿了他所有的作品。荒誕的面紗下,是作家對“生與死”的思考,對“人性”的吶喊,對“溫柔”的堅持。

在余華早期的先鋒代表作中,《河邊的錯誤》是壹部不容錯過的中短篇小說。在這部傑作中,作者對“荒誕現實”的描寫達到了壹個頂峰。它用傳統偵探小說的外殼解釋了壹個離奇的案件,同時通過對傳統偵探小說結局的突破,將法律秩序的漏洞和無力、荒誕現實中人性的懦弱和瘋狂展現得淋漓盡致。

《河邊的錯誤》是壹個荒誕的世界。

小說圍繞刑警偵破壹起“瘋子連環殺人案”展開。在壹個寧靜的初秋下午,鎮民們在河邊發現了壹個“人頭”,它來自壹個65歲的寡婦,莫四的婆婆。經過首席刑事警察馬哲的逐步調查,他們最終確認兇手是壹個瘋子。

瘋子是誰?他是四婆婆像親生兒子壹樣照顧的人。瘋子為什麽要殺四婆婆?起初,警方推測是為錢殺人,因為死者身上並沒有發現傳聞中死者存下的“巨款”,但這似乎很牽強,成為壹個瘋子的殺人動機,後來證明並非如此。

人們對壹個瘋子殺人的看法充其量是“精神錯亂的結果”

案件似乎到這裏就結束了,畢竟案件真相已經浮出水面。異乎尋常的是,這起謀殺案的罪魁禍首是壹個失去了正常意識的瘋子,法律無法懲罰他。

這聽起來熟悉嗎?“因為妳有精神病,可以免除處罰”“因為妳不滿16周歲,可以免除刑事責任”。壹個不正常的因素其實可以成為逃避法律制裁的借口,法律的漏洞演變成了“惡”的鎧甲,肆無忌憚的作惡。

法律的漏洞也因此為後面的瘋子繼續作案埋下了禍根。同樣的地方——靜靜的河邊,同樣的作案手法——從死者脖子後面切斷,同樣的兇器——用人人都可能有的柴火刀在河邊殺死了壹名35歲的工人和壹名幼童。

作為壹個老人,墨思的婆婆,作為壹個中年工人,作為壹個少年的孩子,都成為了狂人劍下的幽靈,這其實也暗示了在混亂的隱藏現實中,每個人都有危險。揭示了“安全與寧靜”在荒誕世界中墜落的必然性。

看看反對瘋子的刑事警察局長馬哲。他的存在貫穿了整個故事。在尋找真兇的過程中,他其實逐漸發現了死亡的真相。

面對瘋狂,代表“正義與秩序”的法律束手無策;象征著“生命安全的保證人”的醫生,治不好他;代表“權威權威”的鎮政府,因為害怕住院費用的消耗,不願意積極解決這個“麻煩”。社會只能任由“瘋子”擾亂人們努力構建的文明秩序。

作為壹名警察和正義的壹方,馬哲珍惜和捍衛生命安全。他不能眼睜睜看著瘋子成為壹顆持續危害生命安全、讓社會陷入混亂的定時炸彈,所以他選擇用自己的方式來解決這個棘手的問題。他扣動扳機,殺死了那個瘋子。

這就是問題所在。馬哲是壹個正常人,法律對瘋子是無能為力的,但對作為正常人的馬哲是有效的。法律本應維護正義的秩序,卻不得不懲罰這樣做的好人。更荒謬的是,似乎只有讓正常人“瘋狂”才能挽救生命。

馬哲最終確實“變成了壹個瘋子”。為了救他,他的妻子和主任打電話給精神病院的醫生,企圖通過編造他精神失常的假象來“救命”。最終,在冷漠的醫生麻木的“診斷”的折磨下,馬哲落入了成為“瘋子”的陷阱。

正常人為了保證生命安全,擺脫了“瘋子”,最後卻陷入了成為“瘋子”的無盡循環;維護生命安全和文明秩序的正義和醫院,卻成了殺人枉法、惡化混亂的幫兇。多麽諷刺!多殘忍啊!多麽荒謬!

這部小說把犯罪地點設在河邊。看似寧靜美好的江邊,卻屢屢發生血案,說明平靜安穩的表象下其實有暗流湧動。

兇手瘋了,但手裏不斷滴下衣服的反復出現(暗示洗去血跡),不得不讓人懷疑他其實是清醒的。他是暴力、血腥、無知、變態、憤怒的化身,也是人的瘋狂的外化。

也有不同年齡和身份的死人,也有害怕定罪的所有嫌疑人,還有後來聽說“瘋癲”嚴重威脅社會治安的普通鎮民。

作者就這樣在河邊構建了壹個荒誕的世界,其實卻反映了壹個更荒誕的現實。

荒誕的現實是人們瘋狂的寫照;

小說的主題能闡述得如此深刻,得益於作者在構建故事的過程中刻意使用了“敘事空白”的手段,即不詳述兇手如何殘忍地作案或警方如何出色地破案,而是聚焦於與這壹系列案件相關的旁觀者的反應,如莫絲的婆婆、孩子、王紅、徐亮、少婦、徐亮的“魚友”。

姚思婆婆的描述讓我印象最深的是,她告訴鄰居,她被壹個瘋子咬掉了牙,還被打了:

“‘他打我的時候,跟我死去的丈夫壹模壹樣。這真的很殘忍。當時,她的臉上洋溢著幸福。"

她18歲時丈夫去世,她在壹個沒有朋友的老郵局守寡48年。平日不與人交談,內心的孤獨無處表達。可以說,瘋子的出現讓她感受到了壹些久違的溫暖,這似乎是對她“無夫無子”的壹種補償。為了抓住這壹點點溫暖,她忍受了壹個瘋子的殘酷和荒誕的折磨,帶著“斯德哥爾摩”的病態心理在這個荒誕的小鎮徘徊,卻最終死於那壹點點微弱而虛幻的溫暖。

孩子是發現“人頭”的人之壹。在整個破案過程中,他的“好奇、天真、無畏”與成年人的“恐懼、回避”形成鮮明對比。馬立克哲,他象征著“對真理的探索”,所以他的死暗示著在荒謬的世界裏,純真和求真終將被混亂所毀滅。

年輕的洪,丟簪的少婦,徐良的“魚友”(發現徐良第壹次自殺並報案的人),都是曾經出現在死者現場的人,當然都是嫌疑人。

面對詢問,女方的回答是顛倒的,害怕被定罪;男人壹直在喊“我不怕被懷疑”,其實是很怕被懷疑的表現;徐亮的“魚友”並不關心徐亮本人,也不關心他的自殺。無論男女,他們只對真相視而不見,對逝去的生命視而不見,對煩惱視而不見,對自身安全憂心忡忡。

徐亮只是在姚思婆婆被殺的時候去了河邊,但他精神有問題,幻想自己去過河邊三次看死人。他壹直有負罪感,無法逃脫這種負罪感,所以第二次自殺後死在了自己的房間裏。他所影射的是人在現實荒誕的折磨下生不如死的處境。

正是這些“旁觀者”的反應,加上正義的“捍衛者”、醫院和政府的不作為,揭示了荒謬現實的核心——人心的瘋狂。

從修心養性開始,尋找突破荒誕現實的出口。

既然我們已經找到了荒謬現實的核心,看到了它給脆弱的生命帶來的苦難,我們就必須找到壹個出口來拯救被困在苦難深淵中的生命。

小說很大程度上是作者對社會權威的強烈控訴,所以引導社會發展的權威必須自省,不遺余力地改進,這是“外部環境”對社會建設的責任。但根本原因是我們,尤其是每壹個普通個體,都應該從自身出發,修煉自己的內心,在荒誕現實的鐵牢中脫穎而出。

只有修煉自己的內在力量,才能有足夠的勇氣和力量去抵禦來自暴力、流血、不公、掠奪、憤怒、欺詐等負面力量的外在攻擊;只有培養自己內心的正直,才能有足夠的信心和資本在混亂中找到正確的方向,不會因為虛無縹緲的誘惑而迷失自我;只有溫柔地修煉自己的內心,才能足夠從容地容忍生活中的各種傷害,讓它澆灌善良的人性,茁壯成長,讓溫暖的光照亮更多黑暗的角落。

就像剛剛結婚、妻子剛剛懷孕的35歲死者,他“讓人感覺像太陽壹樣新鮮。”

“我們都三十歲了。我覺得沒必要把房間裝修成這樣,但他壹定要裝修成這樣。”(死者妻子說)。

陽光般的清新裝飾投射出逝者對生命和新生的期待和喜悅,他堅持用儀式化的方式表達對生命的珍惜和尊重。我不知道他陽光般溫暖的心情能否影響到他的妻子和未來的孩子,但我希望如此。

那怎麽才能修心呢?以我有限的膚淺知識,首先要對人性、真理、死亡、生命、自由等等保持壹種深深的敬畏。常懷敬畏之心,就不會狂妄自大;沒有狂妄,人很難狂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