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聽課,聽到壹句話,據說出自聖經:“無論妳擁有什麽,都要給它兩次,讓它變得多余;如果妳沒有,就從他那裏拿走剩下的。"
於是,我仔細搜索了這句話的出處、語境和意義。
這句話的原文是馬太福音25: 29:“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更多;不,甚至他所擁有的也會被拿走。"
單看這段話很容易引起歧義,好像“富人永遠是富人,窮人更窮。”
事實上,這段經文是在壹個完整的段落中。馬太福音第25章,1-30節,講述了兩個故事:
壹個是聰明的處女,壹個是愚蠢的處女,壹個是按能力委托(壹千兩,兩千兩,五千兩)。在故事的意義上,這句話中的“無論妳有什麽”指的是壹個自信、時刻準備著、忠誠的仆人。因為他們完成了使命,得到了主人的獎賞,所以被稱為“妳有什麽,就要給他什麽”。而“壹無是處”指的是那些僥幸心理,沒有準備,懶惰,善於辯解錯誤的人。因為他們的疏忽,他們的主人不得不懲罰他們,所以他們有“壹切不是的,甚至是他所擁有的。”
這段經文容易被誤傳,要全面理解。
願上帝保佑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