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錢不還,立案的標準是什麽?
1.拒絕借款屬於民事訴訟,法院的立案標準如下:
(1)原告是貸款人等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如借款人;
(3)有具體的債權、事實和理由,如借款人未能償還貸款;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和被訴人民法院管轄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22條。
起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個人債務糾紛的處理方式有哪些?
個人債務糾紛按以下方式處理:
1.協商解決:債權人和債務人通過協商解決債務問題。建議雙方可以簽訂還款協議等協議,按照約定的方式履行債務;
2.調解是指在獨立第三方的支持或見證下進行的調解。法院或仲裁機構作為第三人進行調解的,雙方達成協議後,由法院出具調解協議書;
3.在訴訟中,采用法院判決指定的方式處理債務。雖然訴訟的時間比較長,但是由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