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英管理原則。自古以來,“賢”壹直被視為用人的重要標準。“德”的標準是德才兼備。古往今來的大量歷史事實證明,實行“任人唯賢”的路線,國家和民族就會興旺發達;如果實行“任人唯親”的路線,國家和民族就會衰弱,就會有危險。這已經成為歷史規律。比如楚漢相爭,劉邦註重人才和功績,從而獲得政權。
2.適用性原則。根據每個人的特長和能力,誌向和條件,大用人才,小用人才,人盡其才。國外管理學者有壹句名言:“只有無能的管理,沒有無用的人才。”因此,要實現人才的應用,必須做到知人善任、揚長避短、因勢利導。唐太宗李世民說:“人才各有長處和短處,重要的是揚長避短。”在日常的行政事務中,我們都樂於發揮自己的長處。如果非要強勢,利用它的缺點,事情就毀了。更別說,我怕沒人再幫妳了。
3.成績優先的原則。工作績效是指用努力工作的精神和實際技能創造的成果。即壹個人完成自己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和效率。根據壹個人的實際工作表現進行考評、升降、獎懲。真正做到“有功者,無功者。”
4.考試和考核原則。實施考試考核是堅持任人唯賢、適合性和績效導向原則的前提。只有通過考試,才能知人之長,選賢任能,選賢任能,選賢任能,汰劣汰劣。
5.依法管理的原則。建立健全人事法規,堅持依法辦事,是做好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證。只有依法辦事,才能抵制人事工作中的各種不正之風,實現用人與管事的壹致性;只有依法管理,各項人事工作才能規範有序地進行,才能做到人與事的協調。
6.智能互補原理。作為壹個整體,壹個人的知識和經驗是有限的,同時,壹個人的知識和才能也是微乎其微的。因此,在壹個領導班子內部,通過智能互補,在特長、能力、品德等方面形成最佳結構,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結構合理、職能匹配、氣質互補,有利於完成各項行政任務。
7.以信任待人。這是中國歷代英明統治者遵循的人事管理基本原則。“不用懷疑用人,不用懷疑人。”信任可以激發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信任可以換來最難得的忠誠。周恩來總理在1955+01年6月起草《知識分子綱要》時強調,使用人才的中心問題在於給予下屬充分的信任,明確分配責任和授權,使他們從領導的信任中感受到自身的價值和尊嚴,產生信任感、尊重感、自尊自愛感,從而積極工作。
8.更新流動性原則。隨著社會、經濟、科技的發展,行政管理的內容也在不斷變化,因此行政人員也要不斷更新,以適應客觀需要。此外,人類的自然規律也要求不斷更新的原則。同時,不同專業人員的合理流動,不僅有利於人才的成長,也使行政團隊充滿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