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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名言,我與我是統壹的。

王國維在《人間詞話》中將藝術境界分為“有我之境”和“無我之境”,並做了簡要說明。他說:有我之境,無我之境。淚問花無聲,紅飛過秋千。“春日孤宅寒,杜鵑聲夕陽”有我的地方。“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寒波光起,白鳥悠悠。”沒有我的位置,有我的位置。我和我壹起看東西,所以壹切都是我的顏色。沒有我,我們以物觀物,不知道什麽是我的,什麽是物的。古人寫了很多關於我的境界的文字,但是妳不能在開始之前就寫我的境界。這是壹個能建立自己耳朵的英雄。他還說:沒有我,人只能在沈默中得到;如果妳有我的地盤,妳安靜下來就會得到。因此,它既美麗又堅強。由於王的解釋過於簡略,後人的認識也相當模糊。首先是關於這兩個領域的劃分。有人贊成,有人反對或懷疑。對於什麽是“有我之地”,什麽是“無我之地”,支持者也有不同的看法,可以概括為:

第壹種可以用“情境論”來形容。即從情感與景物關系的特點出發。這種觀點認為“有我之境”是由情感主導的,多為情感語言。“無我之境”以景物為主,壹般是情景語言。前者感情強烈,後者感情淡化;或者說前者是感性的,後者是感性的。所以,前者是“明我”,後者是“藏我”。①

第二種可謂“心物論”。即從心與物的不同關系出發。這種觀點認為,兩種境界實際上是心物結合的兩種不同形式。前者是物的人化,後者是人的物化。“心”是指感情,所以“人化”就是情緒化,“物化”就是感情在對事物的如實描述中自然流露。②

第三種可以描述為“移情理論”。也就是說,兩種境界的共同點是移情的表達,但前者主體色彩濃厚,後者相對較弱;前者客體有明顯的轉化痕跡,後者則體現為客體的主要內容與自身意義的和諧統壹。

第四種可謂“利益論”。即從主客體之間是否存在利益關系的角度。這種觀點壹般是根據叔本華“意誌論”的影響來理解的,認為“有我之境是指我們擁有“我”的意誌從而與外物產生某種對立利益時的境界,“無我之境”是指我們與外物沒有對立利益時的境界;換句話說,《有我之境》就是詩人看到壹個與自己無關的場景,把自己的感受加到場景中,以尋求刺激。”“無我之境”是指詩人超越對象的意義,排除其對人的興趣,純粹憑直覺感受欣賞對象的形式美。另外,也有人認為“有我之境”就是“以情觀物”,“無我之境”就是“情隨物興”,“心隨物轉”;有人認為前壹主體的情感活動是“主動的”,後壹主體的情感活動是“被動的”;前者是主觀的,後者是客觀的。但也有學者持懷疑態度,不贊成王國維的兩個境界的劃分和概念的使用。如朱光潛先生曾在《詩論》中說“有我之境”是移情作用的結果,意為凝神凝視,忘物忘我,即叔本華所說的“消失的自我”,所以“有我之境”其實是壹種無我之境,應稱為“無我之境”,“無我之境”是“詩人在”朱先生把王的兩種境界倒過來解釋, 並自然地認為王的“有我之境”、“無我之境”等概念不妥,主張以“物外之境”、“物同之境”取而代之。 他特別指出,任何境界的詩歌都必須有我,所以“無我”論是站不住腳的。黃先生雖然對《有我之地》和《無我之地》作了解釋,但他認為前者直接表達了自己的感情,所寫的是“生動的人性化”,而後者是“我與自然的融合”,作者的感情並沒有直接表達出來。但黃先生接著說,“無我之地”實際上是“有我之地”,“強分為兩部分是自陷”。對“無我之地”持否定意見的,不僅僅是壹部分人。比如有人說,妳要寫詩,怎麽能“無我”呢?”無我之境”是壹種“理論謬誤”和“明顯錯誤”。人質之間:“沒有我的地方是什麽?以物觀物的寫作方法存在嗎?”這就意味著沒有“以物觀物”的寫作方法,所以沒有“無我之境”。在王國維關於兩種境界的研究文章中,也可以發現很多學者完全用康德的叔本華學說來解釋。如有的著作指出王的二境說“完全來自叔本華的抒情詩論”;叔本華認為:“在抒情詩中,‘詩人只是清楚地意識到自己的心理狀態並加以描述’。主觀情緒,意誌的影響,把它的顏色染成了它所看到的環境’。這就是王國維所說的‘有我之境,萬物皆我之色’,移情作用至今仍被用來解釋境界的產生。叔本華還認為,抒情詩能表達詩人安靜的沈思,能引起壹種錯覺,仿佛只有物而無我,而……物我將完全融為壹體。這就是王國維所說的‘不知何為我,何為物’。“對於以上觀點,筆者覺得有很多問題值得探討。比如王國維對兩種境界的區分是不恰當的還是矛盾的?兩種境界的區別,僅僅是情感和風景的不同融合狀態嗎?是情感的濃淡和透露出來的差異?是不是壹個人帶著情緒看事物,壹個人的情緒隨著事物而動?還是說有沒有興趣就夠了?這兩種境界能否用叔本華的詩學理論充分解釋?等壹下。筆者認為,對王國維“二境界”說的理解還存在壹些誤區,問題的癥結在於沒有準確把握王美學真正的哲學內涵和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