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尊重原則(自主)。它意味著醫生和病人都應該尊重對方的人格尊嚴,強調醫務人員應該尊重病人的人格尊嚴及其在診斷、治療和護理實踐中的自主權。主要表現為醫生尊重患者的自主權,保證患者自主選擇合理的診療方案。
2.無害原則。是指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過程中避免患者受到不應有的傷害的倫理原則,是醫學原則的基本原則。
3.受益(行善)原則。是指把患者的健康放在第壹位,切實為患者謀福利的倫理原則。在醫療實踐中,通常所說的有利原則是指醫務人員的診斷、治療和護理行為對患者有利,既能減輕痛苦,又能促進健康。這是壹個狹隘的有利原則。從廣義上講,優勢原則是指醫務人員的診斷、治療和護理行為不僅有利於患者,而且有利於醫療事業和醫學科學的發展,有利於人和人類的健康和福利。
4.公正的原則。它是指在醫療服務中公平、誠實地對待每壹位患者的原則。包括形式公平和內容公平。
醫學倫理:
醫學倫理學是運用壹般倫理原則解決醫療衛生實踐和醫學發展過程中的醫學道德問題和醫學道德現象的學科。它是醫學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倫理學的壹個分支。醫學倫理學是運用倫理學的理論和方法,研究醫學領域中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關系的道德問題的科學。
醫德來源於醫療工作中醫患關系的特殊性。患者就醫時壹般依賴醫護人員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往往無法判斷醫療質量;患者往往要把自己的壹些隱私告訴醫護人員,也就是說患者要信任醫護人員。這就給醫務人員帶來了特殊的道德義務:把患者的利益放在第壹位,並采取相應的行動,使自己無愧於並維護患者的信任。
因此,表征醫患關系基本性質的是信任模式:信任關系是基於患者對醫務人員的特殊信任,信任後者是出於正義和良知而真誠地把前者的利益放在第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