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處理後,應當作為案卷保存。為了保存案件材料供上級查閱記錄,就是給案件當事人,包括被處理人和辦案人,壹份審查案件時要記錄的記錄。為了保證以後被處理人違法甚至再次犯罪的時候,作為他以前的經歷,作為處理的參考。行政處罰是指行政主體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對違反行政法規範、不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處分的具體行政行為。行政處罰的特點是:行政處罰的主體是作為行政主體的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行政處罰的對象是有違反行政法律規範行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行政處罰的性質是以懲罰違法行為為目的的具有制裁性的具體行政行為。企業行政處罰記錄在法定期限內被記錄的,將被消除。具體期限為:通過簡易程序辦理或者案值較小的,歸檔保存3年;普通程序案件:歸檔5年;重大、特殊案件:立案20年以上。
行政處罰遵循公正、公開的原則。行政處罰的設定和實施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相當。對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規定必須公布,不得作為行政處罰的依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條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五年內未被發現的,不予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