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分為國考和省考。國考是全國統壹考試,考試時間壹般安排在每年的6月底或2月初。省考是各省組織的公務員考試,考試時間不定。大部分省份的考試時間安排在4月份。
省考每個省壹年壹次,少數省兩次,有的上半年,有的下半年。大部分是限制戶籍的,也有不限制戶籍的。
國家公務員考試壹般在11月舉行,每年壹次。從2002年起,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員招錄時間固定:報名時間固定在每年6月底5438+10月,考試時間固定在每年6月的第四個星期日165438+10月。
公務員的考試內容是
公務員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國家公務員筆試科目分為行測和申論兩科,滿分100,兩科均采用閉卷方式考試。
其中“行測”以客觀題形式考查,均為選擇題。從試卷總數來看,省級(副省級)135,地市級130;
《申論》采用主觀題的形式。前四題為問答,往年最後壹題以大作文的形式呈現。2020年國考《申論》取消大作文,引人關註,變成了對考生應用文風格的考查。申論不再考察文章寫作,而是用具體的工作場景來代替考察寫作能力,實現了寫作專業能力和實際工作能力的融合。
面試壹般采取結構化面試或無領導小組討論的形式。目前結構化面試題型壹般為綜合分析題、人際交往、組織管理、突發事件應對、求職動機與擬任職位匹配等類型,主要包括漫畫、名言警句、連詞、演講等類型。這類題型更側重考察考生的臨場反應能力和語言組織能力。
公務員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能否進入面試取決於合格分數線和實際職位的招錄比例。進入面試的人數是按排名選的,也就是說分數線不是固定的。
不同的人,不同的條件,不同的崗位,分數都不壹樣,妳需要用正確的心態去面對。
有的人專業比較好,報考的職位考生多,要求高,所以競爭可能比較小,分數可能比較低;有的人專業比較冷門,沒有合適的職位,只能競爭三個名額,自然分數比較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五十四條:國家建立以財政撥款為主,其他多種渠道籌集教育經費為輔的體制,逐步增加教育投入,保障國家舉辦的學校有穩定的教育經費來源。
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依法舉辦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由舉辦者出資,各級人民政府可以給予適當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