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當前的實際,我們需要把握好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特點和內在規律,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壹,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基礎性作用,價值規律調節社會主義生產和流通。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傳統計劃經濟的最大區別在於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的根本不同。前者起基礎性作用,即主要調節者;後者不起作用或者只起很小的作用。根據馬克思主義經濟學,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價值規律是社會生產和流通的主要調節器;在傳統的計劃經濟中,價值規律不調節,調節社會生產和流通的是國家的指令性計劃。
中國之所以進行改革開放,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變,是因為計劃經濟在50年代發揮積極作用後,弊端日益凸顯,效率低下,缺乏活力,貨不對板,導致中國與發達國家的經濟技術差距不斷擴大,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緩慢。相比之下,從1979改革開放至今,中國經濟發展在市場化改革的強大推動下不斷加速,25年來年均增長9.4%,位居世界前列,經濟實力和綜合國力大幅增強。去年人均國內生產總值超過1000美元,人民生活明顯改善,總體上達到小康水平。這表明,用市場經濟取代計劃經濟,可以進壹步解放社會生產力,更有效地利用和配置資源,取得更加豐碩的發展成果。
在社會市場經濟中,支配經濟運行的最重要的客觀規律是價值規律,即商品和服務的價格隨供求關系的變化而波動,供大於求時上漲,供大於求時下跌。每個企業根據市場價格的變化來決定和調整自己的生產經營,從而維持社會生產和社會需求之間的平衡。這是價值規律調節社會生產和流通的主要意義。恩格斯在《反杜林》中說,“價值規律是商品生產的基本規律。”早在20世紀60年代初,我國著名經濟學家孫就說過:“規律千千萬萬,價值規律第壹。”這句名言用在現在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上再合適不過了。所以我們說在經濟工作中要尊重客觀規律,首先要尊重價值規律,還有相關的供求規律,競爭規律等等。壹切市場經濟活動,除了屬於自然壟斷、外部性和提供公共產品的以外,都要受價值規律的調節,即市場調節。
值得註意的是,在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方面還存在壹些不足。最重要的是政府的資源太多,政府對經濟活動的幹預和審批太多。有的可以通過市場機制優化資源配置,但政府采用計劃經濟,帶來了浪費和損失。有時政府壟斷、封鎖市場,影響公平競爭的發展,造成市場信號失真。因此,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最重要的是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使企業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政府有必要進壹步轉變職能,停止在資源配置和控制市場中發揮主導作用,不直接幹預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而是要尊重價值規律的作用,發揮市場機制調節資源配置的積極作用,讓企業主要根據市場信號自主進行生產經營決策。
第二,企業是市場經濟活動的主體,真正實現政企分開、政資分開。
選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基礎性作用,要求企業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和利益主體,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非國有企業更容易做到這壹點,雖然還有很多政府的行政幹預,需要逐步解決。對於國企來說,並不容易。改革開放20多年的經驗表明,國有企業從隸屬於主管部門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這是壹次脫胎換骨的轉變。壹方面,就企業而言,過去依賴上級部門按指示辦事,不在乎經濟效益,沒有改善管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現在要想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就要想盡辦法適應市場,參與市場競爭,承擔風險。做得好的話會不斷發展壯大,經營者和員工也會增加收入,否則可能會虧損甚至破產。市場機制就像壹條無情的鞭子,促使企業不斷提高技術和管理水平,再次前行,永不停歇,永不懈怠。另壹方面,就政府而言,過去它直接指揮各種微觀經濟活動,審批企業的各種經濟活動,發布指令。因為企業多頭管理,企業生產經營做好了,各部門都爭著把功勞記在自己名下,壹旦出了問題就互相推諉,誰也不願承擔責任。因此,推進市場化改革,最重要的是轉變政府職能,政企分開,政資分開,停止政府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幹預,取消壹些原來主管企業的專業部門。因為這樣的改革觸及到很多行政部門及其官員的利益,往往被這些部門阻撓,困難重重。當“婆婆”也習慣了。壹旦她不能發號施令,她就很難受。因此,國有企業要真正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必須堅持政企分開、政資分開,必須由政府職能的轉變來協調。政府將不再幹預微觀經濟活動,其職能將轉變為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即主要為市場主體服務,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需要指出的是,直到現在,政府職能轉變、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的改革還沒有完全到位。壹些以前的行政部門已經轉變為行政公司和翻牌公司,它們仍然直接幹預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即使對國有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革,只要國有股占主導地位,就很難實現政企分開,因為國有控股公司實際上成了股份公司的“丈母娘”,而控股公司往往就是上面說的行政公司和翻牌公司。這使得股份公司表面上改了制度,但並沒有政企分開,仍然不是真正的市場主體。還有政府部門,尤其是很多地方政府,傾向於“珍惜”本地企業,不管是國有的還是非國有的。他們不僅通過封鎖市場為當地企業的產品打開銷路,還從立項、融資、稅收、用地等方面為當地企業的建設和發展提供便利條件。,有時甚至不擇手段,比如2004年江蘇省的“鐵本事件”。壹個只有3億資金的民營小鋼鐵企業主,壹下子投資6543.8+000多億建成年產800多萬噸的大型鋼鐵企業,未經環保部門批準,沒有當地政府的大力幫助,非法占用2000多畝農業用地,是不可想象的。而且當地方企業因經營不善面臨破產或債務纏身時,地方政府會站出來充當保護傘,向中央政府求情,向中央政府要錢或要貸款,相當於為企業承擔無限責任。這是違背市場經濟原則的,是政府職能的嚴重錯位,是企業尚未成為真正市場主體的表現。
要使國有企業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不僅要政企分開,還要政資分開,即將政府的公共管理職能與政府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能分開。政府在國有獨資企業、控股和參股企業的國有資產中履行出資人職能時,只是作為老板和股東,而不是作為丈母娘,不能起到董事會和經理層的作用,否則就成了老板和丈母娘,仍然是政企不分。
可見,要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辦事,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基礎性作用,企業首先應該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政府主要履行公共管理職能。應該看到,這方面的問題還沒有解決,要繼續深化改革,逐步到位。
三、國家宏觀調控主要是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現代市場經濟不是完全由市場機制調節,而是由國家宏觀調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也是如此。
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把促進經濟增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保持國際收支平衡作為宏觀調控的主要目標。”這是對改革開放20年來我國宏觀調控豐富經驗的科學總結,符合市場經濟發展規律。世界上許多市場經濟國家都把上述四個方面作為國家宏觀調控的主要目標。國內外實踐表明,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們要處理好增長與穩定的關系,既要促進經濟增長,又要保持經濟穩定。從長期來看,在經濟穩定中實現經濟增長是最可取的,也是最快的。否則,片面追求經濟增長,不註重經濟穩定,不在穩定中求增長,就容易大起大落,必然帶來生產力的浪費和損失。這樣走彎路比較慢。在前四個目標中,第壹個是促進經濟增長,後三個是保持經濟穩定。因此,國家宏觀調控可以概括為促進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關鍵是在經濟穩定的條件下,市場信號相對穩定準確,市場有效配置資源的功能能夠更好地發揮,有利於促進經濟增長,實現快速發展。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要搞好宏觀調控,就必須樹立和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這是中國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經驗的重要總結。科學發展觀的基本內容是以人為本和五個統籌,即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統籌、國內開發開放統籌。統籌的本質是協調,五個統籌的本質是實現五個協調發展。實現五個統籌,既能有效保持經濟穩定,又能抓住機遇促進經濟增長,從而實現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宏觀調控主要采用經濟和法律手段。這與計劃經濟條件下國家主要運用行政手段調節社會經濟活動有著根本的區別。具體來說,財政貨幣政策主要是在經濟過熱或趨於過熱時,實施從緊的財政貨幣政策;相反,當經濟過冷或出現通貨緊縮時,實施寬松的財政和貨幣政策。目的是保持經濟的穩定,努力平滑經濟波動的幅度,防止大起大落。有時人們把這種操作稱為反周期措施,目的是讓經濟在上升時不要升得太高,努力延長上升期;不要在衰退中下跌太多,也不要持續太久。因此,國家的宏觀調控,以及實施寬松或緊縮的財政貨幣政策,都是為了實現短期(通常是壹兩年)的經濟平衡,而不是長期相應地,如果延長我國自1998以來實施的積極財政政策,似乎與市場經濟下的宏觀調控職能並不相符。與此相關,我們似乎不應該把擴大內需作為壹項長期政策。當出現通貨膨脹或明顯的通貨膨脹壓力時,能否籠統地談擴大內需,是值得研究的問題。比如2004年主要是擴大消費需求,但是投資需求沒有擴大,相反應該限制,因為從2003年開始,中國的投資總體上是過熱的。
在中國,產業政策經常被作為宏觀調控的重要政策。這是經濟學中壹個非常復雜且有爭議的問題。過去由於政府制定和實施的產業政策在實踐中基本行不通,即使是政府鼓勵的產業也往往發展不起來,而政府限制的產業卻蓬勃發展,所以很多人懷疑產業政策的有效性。考慮到我國國有經濟實力雄厚,國有資產超過年度GDP,政府的經濟職能壹直很強,政府經常運用產業政策來調整產業結構。因此,宏觀調控除了財政和貨幣政策外,還可以利用產業政策來改善產業結構,加強薄弱環節,抑制某些行業的過度擴張。至於政府的產業政策是否有效,主要看政策的制定是否符合市場經濟規律,是否符合國家的長遠發展戰略,是否有利於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第四,科學評價市場經濟活動的效果,確保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中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政府主導的,政府在市場經濟中起著重要的作用。科學評價市場經濟活動效果的難點不在企業,而在政府,尤其是如何評價地方政府及其官員的政績。
過去,人們壹般以GDP及其增長率作為評價政府績效的主要標準,年年排名。GDP增長率高,政績就優秀;GDP增速低,政績就差。於是,各地競相爭取GDP的快速增長,都想爭第壹。妳快,我就比妳快。所以人們把這些地方政府描述為GDP政府。然而,多年的實踐,特別是近幾年的實踐表明,這樣做存在許多問題。
第壹,以GDP增長率作為評價政府政績的唯壹或主要指標,必然會忽視各項社會事業的發展,造成經濟發展長、社會發展短的不協調局面。鄧小平說,發展是硬道理。但是,發展既包括經濟發展,也包括社會發展,包括科技、教育、環保、文化、醫療、衛生、健身、旅遊、休閑娛樂等方面的發展。發展的目的是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質量,最終實現人的全面發展。這不僅需要經濟發展和越來越多的社會物質財富,還需要發展各種社會事業,使人們能夠接受良好的教育、醫療和保健,擁有優美的生活環境和豐富的文化生活。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我們要在本世紀頭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使經濟更加發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進步、文化更加繁榮、社會更加和諧、人民生活更加富裕。”要實現這壹點,僅有經濟發展和GDP增長是不夠的,還需要社會事業的發展。所以,看壹個地方政府的政績,不能只看GDP增長。
第二,以GDP增長率作為評價政府政績的唯壹或最重要的指標,也會助長政府的短期行為,影響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因為經濟的增長和GDP的增長,我們可以采取水的快速流動的方法,也就是粗放式的擴張,消耗大量的資源和能源,破壞生態環境,在短時間內實現快速增長。這對於壹個資源相對不足、生態脆弱、環境汙染嚴重的國家來說,顯然是不可取的,也是不可持續的。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中國要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即“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資源消耗低、環境汙染少、人力資源優勢得到充分發揮的新型工業化道路”。據悉,新中國成立50多年來,中國國內生產總值增長了10多倍,礦產資源消耗量也增長了40多倍。去年,中國消耗了約50億噸國內和進口資源,原油、原煤、鐵礦石、鋼鐵、氧化鋁和水泥的消費量分別占世界消費量的7.4%、365、438+0%、30%、27%、25%和40%,而創造的GDP僅相當於世界總量的4%。那麽對於我們國家來說,迫切需要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看壹個地區的經濟發展,不能只看GDP增長,更要看GDP增長背後付出的代價。最近有少數學者建議用綠色GDP作為評價經濟發展的指標,即從GDP增長中扣除自然和環境成本(如1973年,日本政府規定了空氣、水、垃圾等環境汙染的允許標準,如果汙染標準超標,必須從GDP中扣除改善資金作為成本。按照這種方法,日本當年的經濟增長率就不再是8.5%,而是5.8%)。
第三,把GDP增長率作為評價政府政績的唯壹或者最重要的指標,也會鼓勵壹些政府官員弄虛作假。過去流行的“官給數字,數字給官”的說法,主要是指官員偽造、虛報GDP數字,誇大政績,然後騙取晉升。壹些地方官員不是以實際數字為依據,而是先打聽周邊地區的GDP數字,然後指示統計部門上報高於其他地區的GDP增長數字,以顯示自己的政績比別人好。而GDP數字造假,壹般老百姓很難監督。
為了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有必要制定科學的評價體系。就全國或壹個地區而言,第壹步是逐步將GDP增長這壹單壹指標變為各種指標。例如,聯合國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提出了社會、環境、經濟和制度方面的四個指標。我們可以從中吸取教訓。二是逐步將GDP指標發展為綠色GDP指標。再有就是加強統計數據的核查,嚴懲造假者,增強統計信息的透明度和準確性。可見,尋找壹個正確評價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活動效果的指標體系,對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五、依法規範市場經濟活動,確保市場經濟健康運行。
現代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也是法治經濟。國內外市場經濟的實踐證明,市場經濟只有在法治的軌道上運行,才能更有效地發揮其積極作用,減少其自發調節帶來的各種負面效應。市場經濟是競爭經濟,實行公平競爭是為了提高效率。要規範如何競爭,形成有效的競爭規則或遊戲規則。可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只有在法治的軌道上運行,才能保證其健康發展。
65438年至0997年,黨的十五大決定了依法治國的方略。這是中國從人治到法治的重大轉變。與此相適應,黨的十六大提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社會全面進步和加入世貿組織的新形勢,加強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到2010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這個法律體系要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要求,為鞏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經濟基礎服務。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進壹步提出全面推進經濟法制建設,即按照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以建章立制、規範權責、維護權益、加強經濟立法為重點。主要包括:完善市場主體和中介組織法律制度,使各類市場主體真正具有完全的行為能力和責任能力。完善產權法律制度,規範和理順產權關系,保護各類財產權益。完善市場交易法律制度,保障契約自由和交易安全,維護公平競爭。完善預算、稅收、金融、投資等法律法規,規範經濟調控和市場監管。完善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切實保護勞動者和公民的合法權益。完善社會領域和可持續發展方面的法律法規,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按照法治經濟的要求,壹方面,微觀經濟主體,主要是企業,要依法經營,照章納稅,依法處理企業內部關系,特別是保護員工的合法權益,遵守環保、安全、合同等法律法規。同時,要保護企業作為市場主體的獨立性和各種權益,保護企業法人財產權等等。另壹方面,要求政府是法治政府。政府要依法管理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不能隨便發號施令。2004年初國務院發布的《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提出,我國將通過十年左右的不懈努力,基本實現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主要包括七個方面。第壹,實現政企分開。第二,提出法律議案,起草地方性法規。三是法律、法規和規章得到全面正確實施。四是科學、民主、規範的行政決策機制和制度基本形成。第五,形成高效、便捷、低成本的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機制。第六,行政權力與責任緊密掛鉤,與行政權力主體利益完全脫鉤。第七,提高行政人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的法律素質。可見,今後政府對經濟的管理和幹預都要依法進行,不能再像過去計劃經濟時期那樣主要靠行政手段下達指令。由於政府職能與企業分離,政府的經濟調節主要是通過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實施適當的財政和貨幣政策,運用利率、稅率、匯率等經濟杠桿。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正確界定政策、市場和企業的關系至關重要。壹般來說,凡是市場能解決的,有效率的,政府就不要管了。凡公民、企業、社會組織包括中介組織能夠獨立有效解決的問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政府不應管。政府主要從事公共管理。政府在使用納稅人支付的錢時應該節儉、高效、廉潔。政府官員應該明白,不僅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政府的收入也是人民付出的,應該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壹些官員認為,政府不可能給予人民比索取更多的東西。政府的錢是納稅人出的,人民出的。能把錢用在人民身上是好事。政府不是財富創造的主體。政府能少消費,多做壹些為人民服務的事情是好事。這些都要由法律法規來確定,成為大家的共識和行為準則。
另外,執法壹定要公正。不能有法可依,不能有法不依,不能執法不嚴,執法不公。法律再好,如果不能公正執行也沒什麽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還是不能在法治的軌道上運行。因此,必須在全社會形成良好的法治觀念和守法意識,形成良好的司法環境。對此,除了宣傳教育,政府領導幹部更應該帶頭執法,嚴格執法,做到法律面前真正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淩駕於法律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