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他們多年的職場經驗,人們不說出自己真實想法的原因主要有三個。
1,我不想說出離職的真正原因,為了讓自己離開的更完美。因為我已經盡力了,我說什麽都不再重要。
為了離職時給領導留下好印象,我以完美的狀態離開了公司。
辭職可能是因為薪資待遇不理想,公司管理制度不合理,或者公司人際關系處理不好。不管是什麽原因,都有可能給對方留下不好的印象,甚至讓對方感到不開心。
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找其他借口和理由來搪塞自己的真實想法。
就像兩個相愛的人分手了。分手的人往往不會說出分手的原因,通常只是找性格差異或者父母不同意。
從而達到和諧分手,又不會讓對方尷尬。
2.離職的時候不說真正的原因,可能是為了給自己以後的工作留壹點回旋的余地,讓新公司的領導能安心接受。我們都知道,職場的空間只有這麽多。誰也說不清楚,山不轉路,路不轉水,還有機會遇到領導。
如果離職時說出真實原因,可能會讓領導對自己產生不滿和反感。壹旦在職場上再次成為同事,應該如何相處?
離職的話可以給自己壹個以後相處的機會。壹旦在未來的職場中再次相遇,我們可以和睦相處,不會感到尷尬。
這就是職場上常說的:做人留壹線,以後好相見。
3.離職時不告知真實原因也是職業素養的體現。
如果離職後,把
公司真正不好的壹面,很可能是情緒化的,被宣泄誇大了。對我自己來說,可能是壹種發泄的行為。畢竟我會毫無顧忌的離開公司。當然,這是個人休息不好的表現。這種行為也會影響公司形象和原有企業發展。所以作為壹個職業人,我離開了原公司,努力維護原公司的形象,註重個人職場素質。
所以,辭職了,自然要為自己著想。說“家裏有事”而不是說自己不開心,是最聰明的做法。如果妳想找下家,那麽妳可以保證我們順利離職,順利落地;如果妳沒有找到新的工作,也可以保證不會給公司壹個攻擊的理由,影響妳的離職手續和各種利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