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認為,顏碑的立年是歐陽修在《吉谷錄》中所定,即顏真卿在大歷十四年765,438+0歲。但顏真卿晚年其他碑文的風格與此碑大相徑庭,這應該是有人認為《顏碑》是贗品的主要原因。我個人認為《李艷琴碑》是顏真卿60歲左右寫的。
詳細考證《李艷琴碑》年號,可參考梁丘《李艷琴碑真偽及年號考辨》和桂學農《李艷琴碑年號考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