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之間互相借錢,壹般不需要書面證據。借款人必須有書面記錄(可以記在本子上),並盡力及時還款。如果借款人因為某種原因難以及時還款,借款人可以在某些場合主動向對方提及,並表示非常抱歉。最禁止長時間拖延或粗心大意,這樣會引起人們的反感,很難再借。
2.用新的方式還錢。
借錢的時候要小心。如果當初借的錢面值破了,零碎了,壹定要盡量讓錢在還的時候看起來嶄新平整,不要收壹些零碎的錢。為了表示我們的感激和尊敬,我們最好壹次還清所有借的錢。如果不能壹次性還清,就要鄭重說明還缺多少,讓雙方都了解清楚,以免以後雙方混淆。
還錢的時候不要轉手。
如果沒有特殊情況,最好不要請人“換手”,否則說明妳不禮貌,容易惹事,還可能因為解釋不清而出錯。更何況妳不能說這樣的話:“他借給我10元,我借給妳10元。請向他要。”這說不通。
4.不要把錢留下。
因為某些原因,轉崗、換工作或者搬到外地,壹定要把欠下的債還清,以免日後惹禍上身,給人留下話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