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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第十二章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原文

子貢問:“誰能壹言而走終身?”

孔子說:“我原諒妳!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論語·衛靈公》

分析

不要把自己不願意承擔的強加給別人。

我請客。“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儒家創始人孔子首先確立的原則。就是當妳要求別人做壹件事的時候,首先妳願意自己做,或者妳已經像別人壹樣自己做了,那麽妳的要求就放心了;通俗的理解就是,自己做不到,就不能叫別人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