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赫壹生的主要成就:
第壹,音樂從宗教附屬品的位置上解放出來,走向大眾化。音樂不總是贊美上帝,也贊美平凡的生活。
其次,他將復調音樂發展為主音音樂,極大地豐富了音樂的表現力。
第三,他確立了鍵盤樂器十二平均律原則。
第四,除了聲樂,巴赫幾乎為現代西方音樂的所有作品奠定了風格基礎。因此,巴赫被已故佛祖稱為“西方音樂之父”。
約翰·塞巴斯蒂安巴赫(1685-1750)的音樂可以說是歐洲音樂殿堂的重要支柱。對於整個巴洛克時期的音樂來說,巴赫的音樂成就可以說是這座殿堂上的穹頂;對於歐洲音樂的後續發展,雖然巴赫直到19世紀才產生真正的影響,但這種影響壹旦產生,對歐洲音樂的發展影響深遠。
只有當巴赫在新的歷史文化背景下具有新的文化意義時,他的音樂作品才具有對現代音樂的“啟示”意義。對於後人來說,不研究巴赫就不可能理解歐洲音樂;沒有對巴赫作品的深入研究,很難成為壹個嚴謹、精通的音樂家;如果我們不能通過巴赫音樂簡單的形式、精煉的技巧甚至宗教音樂形式的“外殼”去體會它所蘊含的深刻思想感情,就很難徹底理解巴赫音樂的精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