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舉個反例,拿起壹張普通的紙,緊緊握在手心,然後展開,紙肯定會皺。這件事沒有例外。
第二,用自然客觀規律和定理證明命題是錯的。“事件”的定義是壹系列現象的反映,我們賦予其意義,確認現象之間的因果關系。所以壹切,只要我們明白了現象的意義,原因和結果,就說明我們是理智的。對此沒有例外。因為現代哲學的定義是好的,妳不能舉個反例來證明妳做了以上幾點就會被搞糊塗。換句話說,理論上,任何事物都沒有例外,現代哲學中也沒有對事物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