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若有眾生皆生於三界,或我令其隨緣。
第二,如果眾生詆毀我,怨恨我,懲罰我,那是因為人們總是怨恨我,得不到解決。願共命運,使我菩提。
第三,若有眾生愛我,想見我,尋我,願與我共命運,發菩提心。
第四,若眾生輕視我,懷疑我,徒然壓迫我,對我妄自尊大,謗三寶,厭賢,欺萬物,永遠為惡,願共命運,發菩提心。
五、若有眾生對我刻薄,以我為恥,敬我,不敬我,願與我共命運,使我感菩提。
6.如果壹切眾生經常殺生,就會賣肉換錢。擁有這樣壹顆心的人,永遠不會失去生命,永遠不會離開彼此。如果是菩提心來報,別人拿了我的財產,我就給,如果不是,我願共命運,使之菩提。
七、如有眾生供養我,我供養他人,聽我教,我受他教,願共命運,發菩提心。
八、若有眾生,造諸惡,墮入地獄,無暇,願與我共命運,發菩提心。
九、若有眾生放縱身心,我遲遲不進貢,故在我法中,汙泥佛法,壹切罪惡,死而墜入地府,出地府輪回六利益,入生死海,壹切利益邪道,望共命運,同業同人,隨命運而變。救了就要分別,希望與菩提心共命運,共求無上道。
十、若有眾生當我法,若有緣,若錯過,以我大願,李說,我有壹大願,以神力加持眾生,使罪垢化為菩提,諸佛聖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