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p-Hop,意為“搖擺的屁股”,起源於美國黑人社區,其起源可以追溯到20世紀70年代。
嘻哈是壹種由很多元素組成的街頭文化,包括音樂、舞蹈、說唱、DJ技術、服飾、塗鴉等等。
嘻哈是壹種街頭文化,也是壹種生活態度。他與滑板、小輪車等極限運動也是街頭文化有著密切的關系。
嘻哈的人有壹個共同的行為,即使不認識,妳也能從他們的外表準確判斷。
Hip-Hop現在已經從街頭進入主流文化。在美國,主流娛樂空間已經被嘻哈占據;在韓國,Hip-Hop與自身文化相結合,成為最受歡迎的具有韓國特色的文化形式。在中國,這種文化在青少年中越來越活躍。
所謂的“嘻哈”已經成為壹種流行時尚,甚至是壹種固定的習慣。穿著寬松卻昂貴的衣服,戴著名牌的頭巾或者運動帽,收藏運動鞋,當然還有帶數碼攝影的手機和耳機,再加上壹堆閃亮的金屬飾品,踩著那種晃晃悠悠的步伐。
“嘻哈產業”,很多人可能連聽都沒聽過,但事實上,世界上幾乎絕大多數人都已經生活在這個產業所營造的文化氛圍中了。以臺灣省為例。只要我們隨便打開電視,賣手機、球鞋、牛仔褲、飲料的廣告永遠是壹群年輕人戴著棒球帽、頭巾、穿著寬松的衣服,甚至是壹件帶風帽的夾克,踩著球鞋,在那裏跳舞、跑步或者做其他動作。這就是“嘻哈風”;當然,綜藝頻道的說唱歌手就更不用說了。
除了在電視廣告和綜藝頻道上看到的那種典型的“嘻哈風”,如果走上街頭,那種“嘻哈風”在壹些時尚少年甚至年輕的新中產階級集中的地方就更常見了。壹些年輕的暴發戶戴著球帽,掛著帥氣酷炫的無線手機設備,當然是“嘻哈風”的具體體現。
而“嘻哈風”當然不是憑空而來。風格的形成主要是通過商品以及商品所創造的行為和文化代碼。所以,風格自然是壹個產業。那麽,所謂的“嘻哈產業”到底有多大?可能會嚇死人,因為根據專家的官方估計,“嘻哈產業”約占美國任何消費行為的四分之壹,包括服裝、鞋子、配飾、運動器材、電視、雜誌、電影、廣告、手機、軟飲料和烈性飲料、連鎖快餐、唱片、模特業、化妝品、藝術業、金融業和球類運動。
嘻哈是壹種風格創意產業。
所以所謂的“嘻哈產業”,其產業規模太過模糊,難以明確界定。如果把與“嘻哈風格”相關的壹切都納入最寬松的定義,那麽它僅在美國的規模就可能達到壹萬億美元以上。但這個定義其實太浮誇了。所謂“嘻哈產業”應該是推出整個“嘻哈風格”的核心產業,所以是風格創意產業。保守估計至少有數百億美元的規模。
2003年,美國《商業周刊》會對嘻哈界教父賽蒙斯進行報道,主要是因為這壹年嘻哈界的表現實在是太驚人了。僅服裝壹項就取得了20億美元的業績。壹部由說唱歌手阿姆主演的電影《8Mile》剛剛上映,首周末票房565438美元+0.2萬,打破了《侏羅紀公園》的紀錄。2002年,世界名酒Courvoisier用說唱打酒,銷售業績立馬增長了20%。2003年,美國幾乎所有的流行音樂排行榜都是嘻哈。因為整個“hip-hop style”變得如此強大,不僅擴大了工業活動的地盤,就連哈佛、麻省理工這樣的頂級名校也認真地把它作為壹種文化、生活、工業現象來研究和教授。
新美國夢的最佳範例
因此,可以說嘻哈風不再只是非裔青少年的壹個亞文化階段。它所塑造的風格,在資本主義商業化過程中被占領和改變後,逐漸成為壹種新的時尚。在征服了紐約和洛杉磯之後,逐漸開始征服全世界。美國有壹個所謂的“HipHopGeneration”,指的是1985到1990之間崛起的黑人壹代。毫無疑問,塞蒙斯是這壹代人中最成功的人。他是全球“hip hop產業”最大的創意人和發起者,他不再是“黑人Buppie”(Bup)。CanDream)是最好的模型。他是最重要的說唱唱片公司DefJam的創始人,後來以超過1億美元的價格賣給了環球唱片公司。目前,他是美國第二大唱片公司,年營業額達7億美元。目前擁有包括服裝、傳媒、飲品、金融等在內的龐大綜合帝國。光是服裝批發的年業績就是2.6億美元,整個帝國的年業績大概是6543.8+0億美元。
說唱是“嘻哈風格”的核心
關於“嘻哈風”,眾說紛紜。有人說它起源於古代非洲,也有人說它起源於牙買加,但毫無疑問,白式的說唱歌曲是“嘻哈風格”的核心。在1970年代,它隨著音樂合成器的出現而流行,用舞步表達不羈的悲傷和憤怒,因此它具有強烈的個性化,追求自我認同,不服從主流。這種風格的音樂和舞蹈很快在黑人青年聚居地和大城市的街道上傳播開來。
除了音樂和舞步,他們的服裝其實很街頭。比如當時的黑人社區,生活匱乏,以街頭販毒為主業。那種又大又重的衣服或者帶帽的衣服是年輕毒販在街頭通宵遊蕩所必需的,而寬松的褲子和口袋是用來藏槍的,球鞋是必要時用來追逃的。換句話說,這種服裝其實本質上和不羈少年的幫派服裝相當接近。
然而,從歷史和經驗中,我們也知道所有的符號意義都是流動的。走在街上,說話,穿衣,當民權運動造成的黑人地位逐漸被拉開,它的代號意義就朝著“帥”和“酷”的方向移動。然後通過中學和大學滲透到白人青年群體,以及黑人和白人交匯的領域,比如音樂和體育。正是因為這種滲透性,才有了商業眼光的黑色奇葩有了發揮的舞臺。如果我們回顧“嘻哈產業”的發展,我們可以註意到,在60年代中期之前,它只能被視為壹種“亞文化”。但從1980年代後期開始,它因其酷炫叛逆的風格風靡全美青少年,甚至所有大公司都不得不關註它的存在並涉足其中。於是,1985年,索尼與DedJam唱片公司合作,幫助其在銷售渠道上發展,1986年,阿迪?Das開始用說唱天堂幫助營銷。當主流企業開始介入這個行業的時候,“嘻哈風”已經成為主流的壹部分,甚至取得了壹定的統治力,這種統治力並不掌握在白人手中,而是由黑人創意企業家掌控,因為只有他們才知道整個“嘻哈風”的貓膩和可能的走向。
高端商品對嘻哈也有吸引力。
所以,從“嘻哈風”到“亞文化”,再到壹個影響全國甚至全世界的風格和行業,我們或許可以在今年回顧壹下所謂的“巴黎風”。法國現代思想大師皮埃爾·布爾迪厄(PierrBourdieu)曾經研究過法國所謂的“波西米亞風格”。他指出,法國大革命後,大量外省青年湧入巴黎,他們孤傲、無憂無慮、生活舒適,後來的“巴黎風格”有壹大半是這種“波西米亞風格”的結果,是經過提煉的。我們今天去巴黎,很快就會註意到,巴黎的任何人,哪怕是休閑裝,都會呈現出壹種別樣的風味,這就是所謂“生活方式”的奧秘。
時至今日,由於“嘻哈風”已經成為世界上壹個龐大的產業,而且地位還在不斷上升,它不僅影響著人們的日常生活商品,還不斷滲透到高檔商品和名牌領域,如喜力啤酒、可口可樂、麥當勞、美國名牌Gap等等。這個時候的“嘻哈界”也出現了很多高端商品,有些嘻哈人物貴到普通人都買不起。例如,銳步在復活節推出了限量版的Sdot鞋,創下了該公司的銷售記錄,並立即在易貝以250美元壹雙的價格出售。這說明“嘻哈產品”是大眾化、高檔化的。如果再加上珍藏版的手機,就更不可思議了。
嘻哈音樂從美國傳播到了全世界。
也就是說,在過去的20年裏,當我們說起“hip-hop”時,雖然名稱相同,但本質早已大不相同。早些年,“嘻哈”是黑人社區貧困兒童的“寒酸”,對他們悲慘的命運充滿悲憤。但時至今日,所謂的“嘻哈”早已成為壹種流行時尚,甚至是壹種約定俗成的習慣,穿著寬松卻昂貴的衣服,戴著名牌頭巾或運動帽,收藏運動鞋,當然還有帶數碼攝影的手機和耳機。如今的“嘻哈人物”靠帥酷取勝,也許經過幾年的不斷提煉,他們會成為壹種獨特的“紐約風格”!以前的hip-hop有點紅眉綠眼的姿態,但是今天的hip-hop已經變成了酷哥和辣妹。時代變化真快!
所以,“嘻哈產業”的整個發展史,其實是壹個很值得創意產業研究的課題。“嘻哈產業”是壹個從無到有,從非法到主流,從非商品到商業化的過程。是邊緣人的原始風格,最後不僅發展成了新的主流,甚至隨著美國的國情傳遍了全世界。有太多的招數值得詳細參考。無論如何,教父級企業家塞蒙斯絕對是20世紀創意界的傳奇英雄。壹種生活方式可以影響美國四分之壹的日常休閑消費活動,這是生活產業史上的奇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