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責制的重要性
問責制應該是集問責、問責、責任於壹體的配套工程,涵蓋決策、執行、監督和事前、事中、事後的各個方面和環節。問責是前提和基礎。人們通常稱領導為“負責人”。既然是負責人,首先要明確自己負責哪些事務,每個事務的內容和要求是什麽。對於這些事務,在考核評價中不僅要有定性的要求,還要有定量的指標。這樣,履職問責才能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可循。要解決這個問題,壹個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把領導的責任明確具體,也就是要問責。要追究責任,就要解決嚴格執行規則和違規問題。問責就是跟蹤領導履職情況,獎勵盡職盡責的幹部,追究失職瀆職的幹部。好的制度不僅需要合理的內容和規範的程序,更需要嚴格的執行和明確的獎懲。如果不能科學評價領導幹部的履職情況,嚴格追究失職行為,就達不到應有的效果。壹些單位和部門事故頻發,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失職懲處不嚴也是重要原因。無論是問責還是問責,其目的不僅僅是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更重要的是促使領導有擔當、敢擔當,從而更好地推動事業。換句話說,問責和問責都是手段,責任才是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