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壹種人,無論多困難都不願意向別人要錢,寧願節儉。而有些人寧願借錢,也要保持自己的生活水平。
好像最後很少有借錢的尷尬事。平時聽得最多的就是借錢給誰了,現在還沒回來。最終,兩人反目成仇。
我覺得這不是我的錯,因為我並不富裕,也沒有能力借錢給別人。
但是偏偏有人找我談,對方連坐車的錢都沒有。與此相比,我的情況要好壹些。不幫忙的話,見面都這麽難。按照妳自己的想法,是絕對不可能的。誰想開這個口?
錢是借出去的,不多,當時還能取出來。對方沒有說具體的歸還日期,可能連他自己都不知道什麽時候可以歸還。我忘了,幾年後,他出差路過我身邊,卻把錢還給我了。
後來,同樣的事情又發生了。我甚至把女兒的壓歲錢也壹起送去了。沒多久,上班時接到了對方的電話。幾句話之後,我又提到了借錢。
“我手頭沒錢,這個工資還沒發。”
“那就先找妳同事幫我借壹下。反正工資也快發了。”
"……"
妳為什麽讓我這麽不舒服?
說很急,只好問同事卡裏有沒有錢,幫我轉給對方,等我發了工資再還給她。
工資壹發,我就先把跟同事借的錢還了,這樣我就放心了。總覺得欠別人錢是壹件事,心安理得。
後來從別人口中得知,他不僅找我借錢,還找別人借。好像能借的都借了。我恍然大悟,原來他到處借。
有句老話,“壹個人向別人借錢是不正常的”。現在的社會,只要妳願意工作,總有收入,只是多少的差別。但是到了經常要借錢的地步,這種“緊急”就真的多了。
有人說,這種情況下,還不如不借錢。如果不是真的緊急情況,有時候妳覺得借錢是在幫他,但某種程度上是在害他。
所以,別人找妳借錢,妳還是要問清楚對方的目的。在考慮了各自的情況後,如果妳有能力借給他,想幫他,最好事先有個約定。所謂先小人,後君子,寫好欠條,約定還款期限,對雙方都好。
如果妳認為這麽認真會因為感情而傷害感情,最後可能會更傷害感情。而且這個約定也是對對方的壹種催促。總是想著要還別人錢,也是壹種動力。否則可能通過借款變成習慣,沒有還錢的壓力。時間長了,妳就不想還了。如果妳問,結果是無法預料的。畢竟人性在那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