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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國七大赦免都赦免過哪些名人?

第壹次特赦,1959 65438+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依照此前發布的特赦令,作出第壹次特赦。第壹次大赦釋放了65438名反革命罪犯、02082名罪犯和33名戰犯。被赦免的戰犯有偽滿洲國皇帝愛新覺羅·溥儀和蔣介石集團的高級將領,如王、杜、鄭廷毅、和宋希濂。第壹任大赦官杜,是國民黨東北保安總司令部司令兼徐州“剿總”副司令員。圖為蔣介石與杜在1948。

第二次特赦,1960 165438+10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釋放了50名“真正改邪歸正的戰犯”,其中包括45名屬於蔣介石集團的戰犯(如範、李)和4名屬於偽滿洲國的戰犯,包括屬於偽蒙古自治政府的愛新覺羅。

第三次特赦,1961 12.25中華人民共和國(PRC)最高人民法院釋放68名“真正改邪歸正的戰犯”,其中包括61名屬於蔣介石集團的戰犯(如廖耀湘、杜建時、林維疇、王淩雲等。)和7名屬於滿洲國的戰犯。

第四次大赦,1963年4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PRC)最高人民法院根據大赦令釋放了35名“戰犯”,其中包括30名原屬於蔣介石集團的戰犯、4名原屬於偽滿洲國的戰犯和1名原屬於偽蒙古自治政府的戰犯。第四任大赦官康澤是國民黨第十五綏靖區中將司令。

第五次特赦,1964 65438+2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釋放了53名“真正改邪歸正的戰犯”,其中蔣介石集團戰犯45名,偽滿洲國戰犯7名,偽蒙古自治政府戰犯1名。王是第五任特赦官員,曾任國民黨四川省主席。

第六次大赦,1966。4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PRC)最高人民法院釋放了57名“真正轉惡為善的戰犯”。其中,蔣介石集團戰犯52人,偽滿洲國戰犯4人,偽蒙古自治政府戰犯1人。甘珠爾·紮布,第六任大赦官,曾任偽滿洲國第九軍區中將司令。

第七次大赦,1975年3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釋放所有在押戰犯。這次大赦是沒有任何先決條件的大赦。此前,毛澤東曾指示:“不會殺死任何人”,“讓它去吧,強迫別人改革是不好的”。在具體的政策和待遇上,他具體解釋說:“釋放戰犯時,要舉行歡送會,請他們多吃飯,多吃魚肉,每人給津貼1000元,人人有公民權。”第七任大赦官黃維,曾任國民黨12兵團總司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