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時代的進步,衍生出了很多名詞和新事物。跳廣場舞?是其中之壹。平心而論,這種廣場舞有益健康,應該提倡。前提是妳不影響別人,不拿?犧牲別人的利益?代價是。
但遺憾的是,廣場上很多老奶奶肆意舞動著身體,她們演奏的音樂簡直可以喚醒八英裏外沈睡的獅子。而大媽們對此毫無顧忌,還信誓旦旦:這是公共場所,我們有權利在這裏跳。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大媽們確實可以這麽做,但是從道德的角度來說,太自私了。健身沒有錯,但是可以選擇壹個合適的地方,在合適的時間進行適當的鍛煉。如果壹味的壹意孤行,隨意踐踏別人的利益,遲早會受到懲罰。
今天要講的是大媽、廣場舞和周邊居民之間?三角關系?據說某小區有壹塊空地,大媽們得了寶,用不了多久就形成了。壹個團隊?每天晚飯後,甚至?光天化日之下?,這群人背著音箱,隨著激昂的音樂,肆無忌憚地扭了起來。
這個時候,周圍房子裏的人呢,要麽緊張地工作,要麽甜甜地睡覺,要麽輔導孩子學習,而這些人都將歸功於阿姨們?無法無天?我不得不停止自己的行為,進入煩躁的狀態。
久而久之,大媽們的所作所為終於激起了周圍人的憤怒。大媽們健身的願望大家都能理解,但不能理解她們的做法。為什麽他們聚在壹起,聲音很大,吵得雞犬不寧?妳可以小聲點。妳可以在家鍛煉。
有些激動的年輕人直接把姑姑趕走了,但是姑姑呢?但他理直氣壯地辯解:這是公攤區,他們也交了錢,有權在這裏跳舞。居民們有壹個很好的理由:這是我們的家,妳不允許在這裏吵鬧和跳躍。
雙方互不相讓,周圍的人越聚越多。看到居民占了上風,姨媽還是不甘心失敗。有人打電話叫記者,希望這些無冕之王能幫幫自己?正義?。
居民不讓阿姨跳舞,不是不在乎人情,而是因為這種運動不適合小區。就在小區外河邊,也有壹塊空地,旁邊的牌子上寫著:活動中心。
人們把大媽們趕走,希望她們能在河邊的空地上活動,在不影響他人的情況下隨意跳躍。這是壹舉兩得的好事,但是阿姨們就是不去,只好選擇離家近的小區。
記者了解情況時,也不理解。只有區區500米。妳不能走路嗎?此外,散步也是壹種健身方式。面對記者的提問,大媽們壹臉不解:記者同誌,妳是哪個組的?
反正經過記者的調解,大媽們終於同意去小區外跳舞了,小區裏的居民終於可以睡個好覺,終於可以安下心來學習工作了。
鍛煉身體是真的,但是不要影響別人的大媽鍛煉長壽。這沒有錯。問題是他們的方式是不可接受的。他們可以在社區裏鍛煉身體,甚至跳舞,但是妳需要把音樂開得很大嗎?有必要分組按時唱歌跳舞嗎?健身真的有必要這麽高調嗎?
鄰裏之間需要相互理解,更需要營造壹個溫馨和諧的生活空間。年輕人可以講禮貌,老年人憑什麽倚老賣老,胡作非為?
健身沒有錯,但是因為健身傷害精神,因為健身引發矛盾,讓大家不歡而散甚至怒目而視,影響心情。這種健身方法不是本末倒置,適得其反嗎?
健身的方式有很多種,可以是散步,也可以是廣場舞,那麽兩者結合起來豈不是更好?為什麽要阿姨做?少走幾步?,讓別人坐立不安?
尊老愛幼是傳統美德。同時希望大媽們能多做榜樣,多關心和愛護壹些年輕人。不是更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