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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朱學說的意義

在先秦諸子的學說中,有兩種截然不同的學說;壹個是墨子,壹個是楊朱。楊朱的理論與墨子完全相反。

墨子的兼愛是無條件的愛,所以他講不侵犯,非暴力。他也喜歡管閑事。每當他聽說要打仗,他和他的學生就會出去講和。墨子和他的學生應該獲得諾貝爾和平獎。楊朱的理論與墨子的兼愛相悖。他講利己,有句名言“拔壹根頭發,利天下,不為己”。孟子曾經說過;天下不歸陽,則歸墨,不歸墨,則歸陽。可見墨子和楊朱都是當時的顯學,可惜他們的學說都消失了。墨子還有壹點文字保存下來,楊朱學說消失得最徹底,什麽也沒留下。

為什麽他們的理論消失了?這甚至直接關系到他們理論的內容。

墨子講兼愛,皇帝當然不喜歡。人們可以、應該而且必須熱愛自己的國家。我以為是說“天下興亡,匹夫有責”。人民有責任和義務。國家有難,他們要擔當,人民有難,他們要盡責。至於人民的權利,妳可以講,永遠不要講。皇帝只需要人民愛國,愛國就是愛我。但是墨子居然要求國家愛民,愛眾人,這就有點討厭了。如果這種博愛繼續下去,皇帝的特權在哪裏?自稱國王有什麽意義?

所以,秦始皇的火壹定會燒到墨子的理論。不,不燒不足以平息皇帝的怒火。

至於楊朱的理論,就更糟糕了。因為,他其實是想講利己的。人說利己,那麽誰會愛國呢?誰會愛我?誰來為國家做貢獻,履行義務?誰來為國家負責?

楊朱的理論之所以令人討厭,不僅僅是鼓吹利己主義。更糟糕的是,楊朱發現了兩個重要國家和人民之間的關系。

首先,與人民相比,國家具有道德優勢。國家可以鄭重要求人民為國家奉獻、犧牲、負責、盡責,人民沒有理由不這樣做。否則就會失去道德基礎,受到譴責。比如指責他們是漢奸、賣國賊、刁民、自私、土匪、土匪。

第二,國家除了擁有天然的道德優勢,還掌握著合法的暴力機器,比如軍隊和警察。以道德的名義,再加上暴力機器,國家權力如果不受任何限制的約束,就很容易損害人民的利益。其實已經傷害了兩千多年,到了極致。而且,它損害人民的利益是出於極其壯麗的理由和道德上絕對正確的理由。楊朱發現了這個問題,於是提出了“利己”的概念;有必要限制國家的權利,保護人民的利益。所以他的利己不是利己,而是對個人利益的尊重。當個人利益得不到保障時,國家實際上就失去了合法性,實際上國家利益也得不到保障。西方資本主義革命解決了這個問題。

如妳所見,楊朱的理論更是皇帝不喜歡的。這個男生說起利己主義,太神奇了。所以楊朱的書被完全燒毀也不是不可理解。我們中國的文化缺少對個人利益的保護和體現,這是理所當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