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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法是誰提出的?

發現法是壹種嚴格意義上的教學方法,是由美國認知心理學家傑羅姆·S·布魯納在其著作《教育過程》中提出的。這種方法要求學生在教師的精心指導下,像科學家發現真理壹樣,通過自己的探索和研究,“發現”事物的因果關系及其內在聯系,形成概念,獲得原理。在這個認知學習過程中,學生可以同時體驗到“發現”知識的興奮和完成任務的信心。這種興奮和自信可以激發學生學習的內在動力。布魯納說:“發現包括用自己的頭腦獲取知識的所有形式。”發現法能夠正確、全面地反映發展中教與學的關系。發現法又稱探索法、研究法、現代啟發式或問題教學法。是指教師在學生學習概念和原理時,只給學生壹些事實(例子)和問題,讓學生主動思考,自主探索,自己發現和掌握相應的原理和結論的壹種方法。其指導思想是以學生為主體,自主實現認知過程,即讓學生在教師的啟發下自覺主動地探索;科學認識和解決問題的方法和步驟;研究客觀事物的屬性;發現事物發展的原因和事物的內在聯系,從中找出規律,形成自己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