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劍客蓋聶;
荊軻,著名刺客;
聶政;
馮諼,拍了長歌狡兔三窟;
毛遂的自薦;
隱士侯勝;
把荊軻介紹給太子丹的田光;
戰士朱海;
盧溝劍(與荊軻並肩作戰的遊俠)在秦事變後批評荊軻不善於“刺劍”。)
齊國孟嘗君田文吃雞鳴和偷狗。
朱穎——黃歇,楚國的春天的沈駿;
欲留,顓頊,既刺客;
余讓,著名刺客;
商鞅、李斯、藺相如和範雎應該是公眾中最突出的人物。
和公孫壹樣,忠肝義膽,又是趙的遺孤。《史記·趙》有記載;
白菜,在孟嘗君吃;
李淵,這是壹個反面的例子,它殺死了養育他的淳沈駿。
還有壹個。《史記·余慶列傳》中平原君平原君幫助過的壹個瘸腿門童,心理陰暗。他笑著殺死了壹個美麗的女人,並誣陷平原君,這使他幫助殺死了壹個美麗的女人。這也是小人(但不是嚴格的門童)。
* * *相同的特征可以總結如下:
1.“主人二客壹”和“主人壹客二”
李玉萍把“勢”和“道”的力量演變概括為“主二客壹”(壹客多主)和“主壹客二”(多客壹主)兩種模式。前壹種模式,門客奔走於各國王公貴族之間,選擇門下投靠,並不恥於互相切磋。“良禽擇木而棲”“合則留,不合則走”是理所當然的。如果《戰國策》這本書是軍事家、戰略家的言論和故事的集合,那就有老太婆賣瓜的嫌疑;接著,李斯的《勸驅逐客書》列舉了秦國歷史上的人物,令人信服地證明了公對秦國由弱變強的巨大貢獻和“渡海控諸侯”戰略目標的不可替代的實現。
尋求平等
既然在各國激烈的競爭中,得人才者勝,失人才者亡,那麽作為人才,自然有資本和資格與主人討價還價。於是,有的孟子病了不肯先去找齊王,有的燕晉、蜀國不肯去廟裏,卻敢對怒不可遏的齊王直言,“君子貴,王者不貴!”在客人不止壹個的背景下,顧客為了提高自己的社會地位,往往會要求主人給予特殊甚至“平等”的待遇。馮諼在孟嘗君家門口唱了“沒有魚吃”,接著是“沒有車出門”,然後是為她那三次被遺棄的母親唱歌。
3.為了精神追求
在先秦爭霸時代,有些人不僅向主人要求更高的物質待遇,甚至尋求與主人建立精神上的“知己”關系。只有獲得“無雙國士”的尊重,才能忠於它。俞讓是房利美和中行的客人,並沒有為他們的死報仇。而是以畫身吞炭的方式為智伯刺殺趙襄子,道出了“士為知己者死,婦自悅”這句千古名言。曹沫、荊軻也是這樣的公眾人物,他們的主子都有著禮賢下士看重人才的嘴臉。
4.實現自我價值的極端手段
先秦人的俗物良莠不齊,既有破落的貴族子弟,也有不甘貧窮的底層遊民。他們的共同特點是在禮崩樂壞的“亂世”中追求自己的價值。他們渴望建功立業,和孔子壹樣“病而無名”。甚至不惜以生命為代價,甘願以極端行為震驚世界而名垂青史。有些是沒有原則的,比如蘇秦,張儀,商鞅。如果能贏得業主的好感,他們就用那個(這自然可以說是壹個“原則”);如果玉讓向智伯這個“小人”報仇,我就為他這個看重我的人效力。有的人毫無人性,比如吳起為了取信於魯而殺死齊妻,李四為了偽裝逃跑而殺死妻兒,李四出於嫉妒而殺死同學韓非子。有的人比變色龍還狡猾,比如為劉邦做了朝廷文書,使他“被稱為當今皇帝”的孫同大叔;比如引誘秦始皇為騙錢求長生不老藥的方士徐石、盧生,造成了“焚書坑儒”的災難。在大眾中也有高績效者,如“義而不欽”的呂忠廉,與死神做“知音”無所求的侯穎,深諳世事不愛權勢的張亮,等等。但是,這樣的貴族學者和智者,在大眾中並不多見,但對於大眾文化來說,卻是與眾不同的。
5.主從關系
客人文化中的主客體關系說到底就是主人和奴隸的關系,這是由他們的被擄和被擄地位決定的。這種依賴性決定了大眾的工具性。所謂的“知己”關系只是壹種假象。李誌與警官袁氏兄弟的對話徹底斷了:主子不過是想引誘妳為他做奴才。劉備請諸葛亮出山擺架子,不就是想讓他對劉父子心存感激,“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嗎?屈原早就體悟到主客體關系的真諦,在詞中把自己比作壹個“美人”。在重男輕女的時代,再漂亮再高貴的女人,也只是和主人的衣服壹樣。如果她不想穿,她可以把它們扔進垃圾桶。怎麽可能有精神上的平等?
希望對妳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