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惜花大價錢買壹把好刀。用貂皮大衣換酒是英雄行為。
珍愛生命,為了偉大的理想,值得灑熱血,成就驚天動地的事業。
對酒
作者秋瑾?清朝
不惜花大價錢買寶刀,換貂皮皮草也值得。
壹腔熱血是勤奮和寶貴的,即使灑了也能變成畢濤。
這首詩寫於1905。從日本回來後,詩人曾在上海好友吳誌英女士的家中向朋友們展示了壹把新買的日本刀。幾個人喝完之後,詩人抽出壹把刀,邊跳邊唱。吳女士命女兒用風琴伴奏,聲音悲壯動人。這首詩就是為此而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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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句話,從不惜壹千兩黃金買壹把鋒利的寶刀開始。“千足金”是壹個珍貴的金錢物件,但詩人卻毫不憐惜地用它來換取別人認為不值壹文的東西。表明詩人有意加入反帝反封建的鬥爭,甚至不惜以鮮血為代價,表現了詩人性格的大度。
第二句與第壹句呼應。詩人願意用珍貴的貂皮和毛皮來換酒,而這些珍貴的東西是毫不猶豫要放棄的。詩人以女性的身份發表這樣的言論,表現了詩人樂於助人,不計較個人得失的豪爽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