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法律上的壹句至理名言,意思是人人生而平等,有充分表達意誌的自由。
作為18世紀的啟蒙思想家,伏爾泰的思想無疑是超前於時代的。他的話在理論上為民主劃了壹條線,激勵人們更深入地思考民主的價值。它描述的是理想民主社會中公民實現話語權即自由平等的自然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