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為什麽不改正呢?人說大清等官是黨的幌子。”節選自《晉史·蔡爵傳》蔡爵與海陵王天德三年(1151)進士。黎城州軍判官,三河主簿。被召為翰林寫作,博采眾長,改袁外郎、太常誠的位置。朝廷制度的得失是由許多朝廷來裁決的。他因為參與了某事而被降職,後來他被錄用了。他是禮部大夫,名丁郡公(爵明,吳品人),後來因風疾失聲。大定十四年,禮部大夫出守濰州,未赴死。
蔡覺文在世宗大定年間聲名大噪,被推崇為金代文學的實際奠基者。元好問曾引用蕭公的話:“晉初學者,如宇文等,皆為宋儒,全國文派難論”,可謂壹代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