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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孟子舍身取義的思想?

“魚,我要什麽,熊掌,我也要什麽。妳不能兩者兼得。舍魚取熊掌者也。命是我所欲,義是我所欲,二者不可兼得。舍生取義者也。”

字面意思很簡單,就是說:魚和熊掌都是孟子喜歡的好東西。如果妳不能讓他們在壹起,妳不得不熊掌兼得,棄魚而去。同樣的,道德和生命也是他老人家想要保留的。如果他不能讓他們在壹起,他就活不下去。

稍微看壹下歷史就知道,孟子是中國古代最著名的研究義利關系的專家。他喜歡把道德和利益對立起來看。在道德和利益對立的情況下,讓妳進退兩難。對於孟子來說,這種兩難完全不是問題,因為他總是選擇義。

他老人家認為義和利是兩個矛盾的概念,義重於利。為了強調這壹點,他說了上面那段話來證明道德甚至比生命更重要。為了道德,他可以放棄生命,更何況生不帶來死不帶來的好處。眾所周知,生命重於利益,人們經常用“要錢不要命”來形容做傻事的人。

既然生命重於利益,道德重於生命,那麽道德重於利益就不言而喻了。

孟子的這壹觀點被後人進壹步解讀為“無利”。“論利之人”是古代的通用語,就是罵妳是小人,是惡人。我們今天並不重視這個詞。但是,在古代,如果妳被稱為“奸商”,問題就很嚴重了,大概和今天被稱為“反革命”壹樣嚴重。

孟子這段話有問題嗎?我覺得還是有壹些問題。

首先,孟子靠魚和熊掌來比喻義利關系,對於孟子這種輕視利益的人來說是用詞不當。孟子為什麽要熊掌而不是魚?有人說熊掌比魚好吃。這基本就是扯淡。說這話的人肯定沒吃過熊掌。我覺得熊掌沒有魚好吃(不要懷疑我沒吃過熊掌,小時候很長壹段時間我的玩具都是壹對毛茸茸的真熊掌)。顯然,熊掌好吃不好吃純粹是因人而異。我不喜歡吃熊掌,但這並不妨礙我選擇熊掌,放棄魚肉。為什麽?傻子都知道熊掌比魚貴多了。

所以孟子選擇熊掌的真實可靠依據應該是熊掌比魚貴。孟子就是這樣根據利益的大小來判斷事物的價值的。那他有什麽理由讓別人輕視利益?顯然,孟子的比喻違背了基本的邏輯常識。

孟子在這段話後還特別舉了壹個例子來強化道德重於生命。孟子接著說:“得壹飯壹豆湯,則生,得則死。”。胡兒和它,街上的人有福了。"

翻譯成今天的話就是:“壹碗飯,壹杯肉湯,有了這些就能活,沒了就餓死。”(但是)妳叫的話,給別人吃,(就是)路人(饑民)不收。"

孟子在這裏引用了壹個典故,也就是我們今天常見的成語,“食之於此。”

這個成語出自《禮記·譚公》:“齊饑。錢敖為道而食,為饑而食。餓了就反復邀請,貿易就貿然來了。錢敖左奉食,右飲,曰:‘嘿!來吃飯吧!(饑餓的人)擡起眼睛看著他們,說:‘給我不吃的食物,使我也能。所以謝謝妳,最終沒飯吃而死。"

翻譯成今天的話就是:

“有壹年,齊國發生了嚴重的饑荒,大量的窮人因為缺糧少食而餓死。壹個叫錢敖的貴族把壹些食物放在路邊,等待饑餓的窮人經過,給他們施舍。壹天,壹個饑餓的人用袖子捂住臉,拖著壹雙破舊的鞋子。錢敖見了,左手拿起菜,右手拿起湯,大叫:‘嘿!來吃吧!饑餓的人擡起頭輕蔑地瞪著他說:‘我這麽餓是因為我不吃這種食物。錢敖向餓漢道歉,餓漢不肯吃,餓死在路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