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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的“殺家法”——奧斯曼帝國的休閑史

最近看了壹本書,《視界之主》,直譯是“視界之主”,中文版書名是《奧斯曼帝國休閑史》。

因為在土耳其生活了幾個月,對奧斯曼土耳其的文化有所了解。比如今天的土耳其共和國繼承了不到六分之壹的奧斯曼土耳其的土地。但是看了“殺親法”那壹段,還是覺得奇怪,莫名驚訝,覺得有道理。

1444年,奧斯曼蘇丹穆拉德二世(統治者,妳可以算是中國的皇帝)頒布了人類歷史上最殘酷的法律:殺親法。

這個法律其實很簡單,就是壹旦老蘇丹去世,即位的新蘇丹將處決他所有的兄弟姐妹。

估計已經有人明白了,這無疑是為了維護政局穩定。權力的春藥太猛,太誘惑人。看看中國自秦朝以來的歷史就知道了。有幾個兄弟互相吃?首先,秦二世做了這樣壹件事。後來比較有名的有唐太宗的李世民,明太祖成祖的朱迪,清世宗(雍正帝)的胤禛,還有野史中關於宋太宗趙光義殺其弟宋太祖的宋太祖的傳聞。真的是歷代都有。進入皇室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在諸侯之間,甚至是他們的親屬之間,就像陷入了現代博弈論中的“囚徒困境”。先背叛往往是有益的,但所有的背叛往往都是兩敗俱傷。

但是這個系統有問題。妳想想,蘇丹壹般都是多妻多子的。壹旦妳下定決心要成為王子,別人就不會處於驚慌失措的狀態。只要妳登基,別人都會死。最好是在妳登基之前造反或者試圖殺了妳。

這個不難解決,因為這個法律的執行者可以是皇帝本人,也可以是老皇帝。比如,塞利姆壹世即位後,執行了祖父穆罕默德二世締結的“殺親法”,派兵追捕王室剩余男性成員,殺死了哥哥考爾庫德和5個侄子。後來,塞利姆選擇他的兒子蘇萊曼為王儲,他殺死了除蘇萊曼壹世以外的所有親生兒子..蘇萊曼壹世無愧於他父親的眼睛。他繼承王位後,成就超過了所有的前任。甚至歐洲人也非常尊敬他,稱他為“蘇萊曼壹世”。然而,晚年的蘇萊曼聽信了寵妃的閑言碎語,將王位傳給了壹個酗酒的兒子。

妳看,奧斯曼土耳其帝國這種奇妙的制度,其實是用很小的代價帶來了巨大的收益。那就是犧牲少數精英,主要是自己的親人,來換取內部的問題。我們都知道“在外忙,必先安”。妳要是天天跟老婆吵架,我看妳還有心思工作。精彩的“殺親法”並不精彩,因為這個制度的存在,奧斯曼土耳其帝國從14世紀初興盛到20世紀初第壹次世界大戰結束,存在了六個世紀。

中國有句古話叫“路虎百年無福”,由此可見,祖先為遊牧民族的奧斯曼帝國采用的這種奇妙的“殺親”方法是有效的。

所謂“路虎百年無運”,是中原王朝的精英們總結出來的,意思是草原帝國百年無國運。

其實這也是壹個制度問題。草原帝國因為條件有限,無法發展大規模農業,更好的生存方式只有壹個,“搶”。雖然《孫子兵法》說,“兵乃國之大事”。但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對於以草為生,不受農業束縛的遊牧民族來說,打仗恰恰是成本最低的。常年打仗會影響政權轉移制度。既然要壹直打下去,那大哥肯定特別能打,所以不能出現繼承人是孩子的情況。所以遊牧民族進化出了“兄弟兄弟”的方式,即大哥死了,二哥繼位,三哥四哥...已連接。

下壹個問題來了。壹般壹百年左右,幾個兄弟要麽戰死,要麽老死。這壹代人已經死了。下壹代誰會是可汗?我的兒子們認為我的父親是第壹個出汗的人;第二個家庭的兒子們認為,當妳完成妳的轉變時,我們幾乎會死去;五個孩子中最小的壹個想,爸爸剛去世,我們繼承更合理...而且家裏每個孩子都不是壹盤棋,也是別有用心。那麽,下壹代必然會發生內亂,中原王朝也沒有必要做什麽,就自行崩潰了。這就是“路虎百年不遇”

奧斯曼土耳其的前身是起源於中亞的遊牧突厥人,他們很痛苦。他們同時代的塞爾柱帝國、拜占庭和伊爾克漢德都經歷了王位繼承和打敗他們的帖木兒帝國引發的內亂。於是他們摸索出了壹套看似奇妙卻很有用的“殺親”。

但是,我知道妳想問,他們為什麽不制定中華民族“長子”的繼承制度,明明更先進更人性化?

夏朝出現了父死子繼的身份繼承制度,主要表現在王位繼承上。

商朝前期實行兄弟姐妹繼承制,後期實行父死子繼的繼承制。這種商代早期特有的歷史形態,曾被法國孟德斯鳩寫在其代表作《論法的精神》中。

周朝的繼承制度以父死子繼為主,兩者之間有兄弟關系,吸收了夏商身份繼承制度的壹些特點,具有獨創性。由於西周實行壹夫多妻制,西周確立了皇位長子(妻子所生的長子)的繼承制度。

秦律記載了長子繼承皇位的制度。

到了漢代,長子繼承制度進壹步完善成熟,明確規定長子可以繼承爵位,否則將受到法律的制裁。這從皇權延伸到爵位,長子繼承制得以普及。漢代以後,這壹制度得到完善。從夏朝的萌芽到漢代的成熟,長子繼承制經歷了2000多年的歷史。

而奧斯曼土耳其帝國的歷史只有6個世紀,不到20世紀的三分之壹。

中華民族是農耕文化。人口定居,收稅容易,可以形成穩定的中央財政,使得中原發展成為周朝以後的官僚帝國。

官僚帝國有壹個很重要的特點,就是君主和官僚,分工非常明確。君主的首要職能是象征合法性,其次是具體工作。即使君主起作用,也不能繞過官僚體系,隨意發號施令。所以中原君主的能力是其次,最重要的是皇位繼承的穩定性。只要繼位秩序穩定,官僚成名,帝國就能正常運轉。

因此,為了保證繼承秩序的穩定,繼承人的資格必須是唯壹的、易於識別的、沒有爭議的。那麽,長子的資格最容易達成這種共識。就算大兒子還是個孩子,也沒關系。作為合法性的象征,體現了制度的優越性,因為事情完全可以交給官僚制度。

遊牧民族則完全不同。因為地域的限制,不可能形成大規模的農業,不可能建立城市聚落,沒有聚落就很難形成文字,更不可能發明先進的工具。按照“文明”的現代定義,有“文字、城市、金屬工具”三大特征。他們沒有任何文明,所以制度建設壹定是最原始的。

制度建設是壹個系統工程,不能自行發展,必須與相應要素同步推進。“殺親”的最終目的是集權,這需要大量的工作。

看看秦始皇吧。為了加強自己的統治,他正式推出了“郡縣制”。他統壹了文字、度量衡和道路規格,把全國的貴族都遷到鹹陽,沒收了天下所有的武器。同時,他在十年內六次全國巡演,最後死在了遊行隊伍上。不要小看文字、度量衡、道路規格的統壹,意義重大。比如出門買菜,有的說重量,有的說盎司。妳開心嗎?文字不統壹的帝國行政指示怎麽辦?有些東西是人們日常感受到的,並不知道,但同樣的東西用久了,思想統壹就有了基礎。

而奧斯曼帝國則壹直有著很深的遊牧文化痕跡。蘇丹每占領壹個地方,往往會把土地讓給貢獻最大的人。基於這種封建特征和部落風格,制度的成熟度自然不如中華民族的郡縣制。同時,各民族無法真正融入壹個整體,缺乏共同的帝國認同感。

更何況奧斯曼帝國的這種模式會導致財政困難。圈地收稅很難,沒錢辦事很難,不僅對個人,對國家也是如此。如果皇帝能鎮壓那些虎視眈眈的兄弟,第壹件事就是有錢,只有有錢人才能給妳打工。

在華夏大地,直到安史之亂,戰爭導致人口南遷,稻作技術才開始廣泛應用,江南成為帝國內部最重要的經濟區。唐朝開始進行壹次重要的財政制度改革——將以前的含稅勞務費和糧款統壹為錢款,貨幣財政走上歷史舞臺,使皇權真正有了對抗的資本。

就算錢的問題解決了,也要等。直到另壹種技術的廣泛使用——印刷。為什麽?妳看,在印刷術普及之前,能看得起書的都是皇親國戚和貴族家庭,這些人也是最有顛覆動力的。

在宋代,印刷儒家經典成為壹種社會商業活動。知識傳播成本大幅下降。以前只有皇族貴族才能看得起書,現在很多普通人也能看得起書。這樣壹來,宋朝的皇帝就可以從老百姓中大量選拔和任用人才,文官集團也走上了歷史舞臺。

妳看,有了全世界對皇權命運的共識,有了足夠的錢和與之抗爭的人,壹個制度才能運行得更穩定。

好了,最後總結壹下,這篇論文從壹個奇妙的定律開始——“殺親”,有奇妙的道理。這壹體系以較低的成本維持了奧斯曼帝國的運轉,持續了6個世紀。那些發展不出這些奇妙規律的遊牧民族,往往只有壹百年的運氣。而壹個成熟的系統需要所有的要素,不僅有時間的累積發酵,還有地域因素的影響,包括心理共識,財力人力支持,有時候還有技術進步的樣子,等等。所以,以後第壹時間看到妳想罵壹個制度的時候,妳要知道制度背後有很多無法回避的困難。

本文也參考了石勇先生的樞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