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義不同。自訴是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直接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司法機關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公訴是人民檢察院針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要求法院通過審判認定犯罪事實,對罪犯進行處罰的訴訟活動;
2.訴訟主體不同。自訴是當事人自己提起的訴訟,公訴是檢察院主動提起的訴訟;公訴是檢察院代表國家向法院提起的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12條。
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宣判前,自訴人可以與被告人和解,也可以撤回自訴。本法第二百壹十條第三項規定的案件,不適用調解。
人民法院審理自訴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羈押的,適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條第壹款、第二款的規定;未羈押的,應當在受理案件後六個月內判決。
提起自訴的程序是什麽?
1.準備相關材料。如鑒定材料、證據材料、自訴等。;
2.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自訴主體要符合法律;
3、人民法院經審查應當受理。不符合自訴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駁回。人民法院有義務及時告知是否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