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意義上的自由是什麽?
薩特的名言“人註定是自由的”,包含了兩層意思:①人被無緣無故地扔進了世界,什麽也沒剩下;②他壹旦進入這個世界,就享有絕對的自由,他對自己所做的壹切負責,是自己行動的主人。歸根結底,他所謂的自由就是人的存在本身,“人就是自由”。只有在自由選擇的行動中,人才能成為自己想成為的人,才能顯示自己的存在和本質。薩特指出“人的自由先於人性,使人性成為可能”。在他看來,人之所以是自由的,是因為從本體論的角度來看,他是自我激勵的,他可以外化自己,虛無自己,不斷超越自己,達到壹個想要的目標。從這個意義上說,利己主義是自由的根源,自由是利己主義本身的存在,是絕對的。人的全部價值在於他的自由。這就是人類存在的意義,即尋求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