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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限制壹個學者使用善本的權利?

2005年的文章,原文在這裏。

2005年3月9日,學術批評網上出現了壹篇題為《是圖書館還是藏書?——蘇州圖書館古籍部的故事。這篇近萬字的文章,講述了作者在蘇州圖書館借閱壹本珍貴古籍的挫折。在文章的最後,作者齊永祥發出了壹系列強烈的質疑:

“古籍和文物收藏單位往往設置各種障礙,讓讀者看不到自己想看的東西。這合理嗎?到底合法不合法?是否侵權?作為讀者,我們有什麽權利?如何維護我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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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嗎?怎麽做才是真正的古籍保護?

這篇網文隨即被貼在了著名論壇天涯社區的“閑讀談”上。沒幾天,關於這件事的帖子點擊率上千,跟帖三四百。大家對北大學者被拒絕借閱古籍這件“小事”表示了極大的關註。網友利用此事進行辯護、質疑、謾罵、潑汙水。很長壹段時間,大家對圖書館的不滿和微妙態度,似乎在這裏找到了宣泄口。

是誰呀?誰對誰錯?記者采訪了蘇州圖書館古籍部、北京大學中文系古籍研究所副教授齊永祥先生,尋求相關人士對此事進行解讀。

事件的對錯不是關鍵。重要的是,經過軒然大波和爭論,我們能否從這壹事件中得到啟示,是否有利於圖書館等公共服務機構的制度完善?

齊永祥:“我針對的是整個圖書館行業存在的問題。”

齊永祥對此事的說法主要體現在他的網絡文章中。大致思路如下:

祁永祥從事清代漢學家傳承註釋課題研究已有八年。去年9月,他得知廣東新會人曾文玉編有《郭代漢學家傳承續》八卷、《郭代經學總目錄》1卷,全書四卷保存在蘇州圖書館。在去屠蘇之前,齊永祥給屠蘇古籍部打了電話,簡單說明了自己目前正在研究漢學家史及其續篇,並表示很想把整本書復印或抄錄下來,拍些照片。山本部門負責人孫忠旺接了電話。他說,圖書館對善本有嚴格的規定,特別是像曾的那種,就是不允許拍照、復印、臨摹,合作需要館長批準。因為館長不在,齊永祥國慶節後又打來電話。孫中望說,館長已經知道了,但還是不允許他復印整本書。齊永祥掛了電話。

此後不久,齊永祥在南方某大學認識了壹位德高望重的老教授,老教授答應幫他聯系,把事情搞清楚。後來蘇州某大學校領導也主動提出幫忙。大約過了壹個月,兩邊都傳來消息,可以看書,可以拍壹兩張照片,但是所有的復印件或者筆錄還是堅決不允許。春節過後,齊永祥又給蘇州圖書館寫了壹封信,表示自己確實是壹位深入研究該課題的學者,希望得到圖書館收藏的曾文玉的書。最後他表示願意只抄壹部分,其余或者全部,願意按章付費。信中還稱,國家圖書館、上海圖書館和北京大學圖書館都已承諾讓他們復制孤本。兩周後,他收到了孫忠旺的回信,回信中也委婉地表示:“根據我館規定,漢學家續誌是不能完全抄錄或復制的。這壹切都是為了更好地保護善本,沒有任何經濟目的。”

齊永祥覺得很受傷。於是,他在網上寫了壹篇長文,質疑道:“我壹直很好奇,為什麽屠蘇會拒絕壹個如此傲慢霸道、渴望從他們的圖書館復制壹份手稿進行研究的學者?”他公布了自己的電子郵箱,表示願意和大家討論這個話題。

通過郵件,記者聯系到了齊永祥。齊永祥很忙,但很快就回了信。他對網友只關註分析他的文風而不去討論圖書館的制度感到失望,因為他針對的是整個圖書館界存在的問題。

可惜,發了三四封郵件,齊永祥還是堅持不告訴記者電話號碼,不接受采訪。同時,記者通過其他渠道找到了齊先生的辦公室電話和家裏電話,但打了4天電話始終沒有打通。在記者多次來信並附上采訪提綱後,齊永祥禮貌地表示,目前正忙於該書的出版,想暫時退出此事,不予回應。

蘇州圖書館館長:“就算齊永祥明天來屠蘇,我們還是歡迎的。”

當事人之壹的蘇州圖書館的孫中望,聯系起來很方便。他告訴記者,目前還沒有人就此事找過他,齊永祥發表這篇網文也沒有打招呼。直到收到朋友的來信,他才知道。“看到這篇網文,我覺得很委屈。我認為尊重是相互的。”屠蘇主任邱也表示,古籍部有自己的規定,他信任並同意由專業人士處理。

孫忠旺認為,這個事件很簡單,是齊永祥把事件復雜化了。問題的關鍵在於,圖書館的制度不允許所有的孤本都可以復印,齊永祥為他要求破例,希望能全部復印。

孫忠旺說出了自己對網上文章的感受:“齊老師在網上發表這篇長文很生氣,但目的並不明確:如果他認為我服務態度不好,那麽他應該找我的上級部門投訴我;如果他認為圖書館系統有問題,他應該向上級部門或行業協會投訴。這是壹種理性的態度。但是齊永祥把這件事放大了。我覺得學者也需要樹立壹種制度意識。即使他們不滿意,也最好按照法律途徑投訴。我們不應該強調要為他破例。”他特別指出,齊永祥出於自身學術研究需要,希望蘇州圖書館盡快完成該書,也是不合理的。“因為我們有我們的工作計劃,不可能因為壹個讀者的需求就出版壹本書,打亂工作計劃。”他這樣說。

齊永祥在文章中提到,因為這件事,屠蘇壹直對他保持高度警惕。但孫忠旺斷然否認了這種猜測:“我沒有答應讓他把孤兒書全部抄下來,這和他的態度無關,而是我們的制度。只要齊老師來學習,我們還是歡迎的,按規矩辦事。”他說屠蘇每年有1.5萬讀者,每天有4000多讀者。他們態度不同,電話也很多。他們壹般不會記住壹個讀者的咨詢電話,也不會因為壹個讀者打電話來就讓他看。

孫忠旺說,這半年來,齊永祥只打了兩次電話傳了壹封信。其實只要齊永祥親自來,就會看到看善本很方便,有的還可以臨摹。比如有壹本書《易筋經》,壹個工人拿著讀者卡,說自己正在研究,我們就給他看。但由於沒有恒溫恒濕的物質條件,屠蘇現在對善本的保存條件非常有限,只能限制復制。

"圖書館規定,所有珍本書都不允許復印或全文復印."《屠蘇圖書館條例》是參照《國家圖書館工作條例》下的北京圖書館和上海圖書館制定的。《圖書館工作條例》還指出,各圖書館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管理規定。全國各地都有圖書管理辦法,善本管理在各個圖書館都是通用的,有全抄全錄的限制。館長邱認為應該算是圖書館中管理比較松散的壹個。“我們規定復印善本不得超過1/3,有的圖書館甚至規定復印不得超過5%和10%。”

而這種限制讀者借書的制度是否合理?當地文字學碩士出身的孫中望說,孤書是文物,是國有財產。孤兒書的借閱和復制都涉及到所有權問題和版權問題,需要國家相關部門的批準。所以大家對孤兒書的開發合作都很謹慎。我們可以復制壹些善本,但不允許全部復制,否則善本的版權無法得到保護。館長邱也告訴記者,古籍的版權範圍不僅是內容,還有版本,包括校對。

公共圖書館也是公共財產,沒有圖書館不歡迎讀者。孫中望認為,圖書的所有權屬於國家,使用權屬於圖書館。目前,公共圖書館善本保護與開發仍存在矛盾,開發應在保護的條件下進行。目前由於缺乏恒溫恒濕等物質條件,不得不減少開發。孤書是文物。如果不好好保護,毀了就沒了。邱說,不能說“國家的財產屬於人民,我就是人民,所以我擁有這本書的版權。同樣,正因為圖書館是公共服務部門,我們就必須無條件滿足每個人的要求。這和博物館很像。博物館裏的文物不能碰。不能因為妳是納稅人就提出要求。有時候滿足個人可能會損害別人的利益,服務機構只能滿足大多數人。”

漆文章質疑,為什麽屠蘇可以“為《四庫全書續》、《四庫全書》等大型古籍整理工程提供100余冊”,而不給壹個讀書人以方便。對此,邱解釋說:“現在,中國文化部正在實施善本重建項目,我們也在合作。出版社來聯系我們,必須要有文化部的公函,我們才能轉書。這是壹個全國性的文化項目,100多家圖書館都在合作,不僅僅是我們。這些善本經過影印等方式再造後,就不再出館了。”

“可惜新的法律法規還沒有出來,我們也希望出臺壹個全國性的圖書館法,這樣我們的工作就有了直接的依據。”孫忠旺這樣說。

在這次“屠蘇事件”的網絡傳播過程中,屠蘇始終缺席。屠蘇說:學術批評網未經核實就發表文章,這是壹種不負責的態度。我不還手是因為我沒做錯什麽,也不需要澄清,更不用罵了。

原始摘要

是“圖書館”還是“圖書館”

——故事發生在蘇州圖書館古籍部。

按照現代的解釋,圖書館是收集、整理、收藏各種圖書、期刊和音像制品供讀者閱讀的機構。而國內的壹些圖書館,仍然沒有擺脫古代壹些私人圖書館的陋習,把館藏尤其是珍貴古籍視為自己的私有之物,設置障礙,讓讀者難以閱讀,成為真正的“圖書館”。筆者在蘇州圖書館古籍部這半年的經歷就是壹個典型的例子。

……

蘇州圖書館是國家公共圖書館,他們沒有權利拒絕我抄書。抄書是中國圖書傳播史上極其重要的壹部分,很多經典都是傳錢留下的。以前書商手頭有好書,讀書人買不起,但可以借,可以抄,甚至可以題字。清朝修訂《四庫全書》完成後,乾隆皇帝下令將紙幣分成若幹份,在各地收藏,特別是南方的江浙地區。專門下令把江南的書收集起來,讓寒士們在圖書館裏看(因為當時還沒有抄寫技術)。這些古往今來的書林故事,孫中望先生並非壹無所知,只是他的做法不如古代的壹個書商。孫先生可以“坐在書店裏”隨意瀏覽這些善本,卻嚴令拒絕讀者抄錄、復制,這不是很奇怪嗎?就算有所謂的“規定”,我們認為也只能是真正的“霸王條款”!

……

在美國圖書館,中國古籍可以被書架上的任何讀者閱讀。如果他們圖書館沒有,圖書館會花錢通過館際互借來借妳想看的書。他們認為讀者想看但圖書館沒有,這有損圖書館的尊嚴。我也翻遍了這些珍貴的古籍,包括臺灣省中央圖書館、中央研究院傅斯年圖書館、雪莉圖書館、香港中文大學圖書館,甚至在壹些圖書館翻印或復制,其中不乏宋元貞的珍本。工作人員總是很快找到妳想要的書,然後笑著離開。當妳提出要復制壹個零件時,妳總能很快得到妳想要的副本,而不需要支付高昂的復制費。在這些圖書館裏,我真切地感受到了我作為壹個讀者的尊嚴。

……

我想在中國,凡是和古籍收藏單位打過交道的人,壹定程度上都見過蘇州圖書館古籍部這樣的收藏單位。無論妳是德高望重的老教授,還是童心未泯的年輕人,無論妳是坐車、騎車還是走路,無論妳是萬裏之遙還是近在咫尺,無論妳是億萬富翁還是身無分文,當我們帶著身份證、工作證、借書證、介紹信、工程合同等等壹大堆東西,只需要帶上戶口本或者在臉上刻字,然後去壹些地方,他們會給我看嗎?我可以看原著嗎?我能看到多少?我能復制它嗎?我能復制它嗎?會不會收我壹筆高到天價的所謂“背景費”我們總是戰戰兢兢的去,經常空手而歸。

不知道什麽時候,我們才能安全地去世界各地的圖書館,沒有任何的顧慮和角落,查閱、抄錄、復制我們需要的古籍,得到我們應有的權利、尊重和尊嚴!

作者:齊永祥

編者按:原文近萬字,本報摘錄了作者陳述的部分內容。全文請參考學術批評網或天涯論壇(www.tianyaclub.com)的“閑談”版。

業內人士:“如果有人能復制出版,我們會很高興的。”

廣東省中山圖書館特藏部主任林子雄

我們對古籍保護壹直很嚴格,需要公司介紹信和本人身份證才能借閱。如果我們借稀有的書,我們需要壹個證明表明我的研究方向。

因為善本珍貴,壹般都是1795之前的雕版,民國之前的手稿。我們認為這項規定對於保護這些珍貴文物是必要的。其實我們圖書館的管理還是比較松的,經常會有壹些大學生拿著證明就可以借古籍寫論文。

按照國家統壹規定,善本是不能復印的,因為怕被加熱,需要保護。但是我們沒有關於復制的規則。畢竟有極少數人會偷偷復制壹切,我們覺得沒必要防範。我們收藏的古籍有40萬冊,大概有3萬種,但是古籍的出版比較冷門,真正能出版的不多。比如華南師範大學的壹位古籍研究老師告訴我們,他想出壹部《淩海》的珍本,是清代錢易古印的,但是因為抄不了,所以每天從學校來到中山圖書館復印,用復寫紙壹頁壹頁地復印。在書的序言中,他表示這本書是我們圖書館收藏的,並提到了臨摹的過程。以這種方式出版了不止壹本書,我們認為這是壹件好事。

我們還是比較註重善本的保護。在中山圖書館,善本書庫是唯壹有空調的書庫,防火防盜。而且其他書庫的防火裝置都是水滅火,而善本書庫的防火裝置都是氣體滅火。南方的氣候很潮濕,所以我們用樟木櫃子來裝珍本書,同時在上面放驅蟲藥。另外我們有壹些規定,比如看書只能用鉛筆,不能用簽字筆,圓珠筆和鋼筆,以防書被弄臟。

現在,大量的古籍被影印出版。如果沒有影印本,我們也很樂意把珍本借給讀者。而且中山圖書館壹直保持著不收費閱讀善本的原則。

總的來說,書是收起來用的,藏起來不如不藏。我們歡迎讀者來這裏看書。至於善本的管理,我覺得加快這些古籍的影印出版也是對善本保存的壹種貢獻。

專家釋疑

羅微,中山大學信息管理學院信息科學系教授,《廣東文獻評論》作者,2002年被廣東省圖書館學會授予“傑出貢獻獎”,在圖書情報學領域取得突出成就。

問題1:什麽是善本?

善本是指乾隆以前出版的書籍。其中雕版精良、流傳較少的書籍更是彌足珍貴,不可多得。其中國內孤本只有壹本,全球孤本也只有壹本。這些書壹般都是還原拍照的。

善本只有省市圖書館、綜合性大學或專門的大學圖書館才有。古籍都是手工紙,pH值和現在的機器書不壹樣。其實手工紙的保存時間比機器紙要長:機器紙的保存時間不會超過100年。然而,古代紙張的保存也存在問題。南方的潮濕天氣和北方的沙塵暴會傷害這本書本身。據我所知,中山大學圖書館和中山圖書館50%的古籍都是蟲蛀發黴的。

問題2:國家對善本的保存和借閱有什麽規定?

珍本書總是在保存和使用之間。古代重保存輕利用,以前的書都是保密的,比如寧波天壹閣。這個系統壹直影響著現代圖書館。

現在國家規定,壹切好書和革命文獻,還有壹些解放前的舊報紙;國家被列為重點保護對象,均為照片,壹般不再向讀者提供原件。去年國家提出了善本重建工程(主要針對宋元書籍)。有了復印件之後,原來的書就不再用了。

每個圖書館的珍本借閱情況都不壹樣。北京圖書館、上海圖書館等大圖書館更嚴格,規定讀者只能用鉛筆做筆記,不允許用鋼筆和圓珠筆,不允許帶水和飲料,不允許抽煙,不允許掀書頁弄口水...在北京上海等大圖書館借善本是要錢的。目前,CUHK圖書館和中山圖書館都不收錢。

問題三:善本允許抄還是不允許抄?版權問題呢?

轉錄壹般要求不超過1/3,這是文化部為保護版權而規定的。同時,不允許完全抄善本,只能抄壹定比例。

有些古籍需要整理出版,有專門的古籍整理委員會,將其納入國家古籍整理計劃,而不是個人行為。圖書館的存儲和使用之間存在矛盾。其實藏書是為了用,圖書館的功能是為讀者服務。在實踐中,每個圖書館的制度都不壹樣,有的重藏輕用,有的重藏輕用。在我看來,如果是普通古籍而不是孤本或高品位的善本(也是分等級的),就應該讓專業學者來整理;如果是孤品,涉及文物保護和版權問題,要在國家有關部門許可下開發出版。

省(區、市)圖書館工作條例

(文化部1982 65438+2月1)

附:相關規定

第六條省圖書館收藏的書刊屬於國家財產,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占用,其他任何單位不得隨意調出。

第七條省圖書館的壹切工作都是為了最大限度地滿足讀者對書刊的合理需求。要加強對讀者的服務,做到文明禮貌,不斷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

第八條省級圖書館應當根據不同的服務對象確定圖書借閱範圍。除按照中央和國家出版主管部門的規定,不得公開借閱部分書刊外,不準設立其他標準隨意封存書刊。

不適宜外借的善本、善本和期刊只在圖書館提供,必要時經批準可向國內讀者提供復印件。

第二十九條省圖書館應當根據本條例精神,制定圖書館工作的規章制度。

第三十條本條例原則上也適用於藏書百萬冊以上的其他大型公共圖書館。

臺灣“中央研究院”歷史與語言研究所收藏的南宋書本《真鏡》(上)和《文苑華英》殘本(下),在國內外都是獨壹無二的,尤其受到學者們的重視。為了妥善保存這些珍貴的古籍,圖書館使用光盤存儲珍本書籍的內容。壹方面可以減少書籍因瀏覽而受損,從而延長壽命;另壹方面,可以為讀者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檢索和使用。圖書館希望將來能讓信息通過互聯網更廣泛地傳播。

記者手記

讓善本真正派上用場

寧波天壹閣是中國現存最早的私人圖書館,始建於明代嘉靖四十年。為了保護藏書,範欽制定了嚴格的族規,規定“書籍世代不出庫”。然而,這壹規則最終被清代乾隆時期著名思想家黃宗羲打破,他不僅閱讀了天壹閣的全部書籍,還為天壹閣的圖書編目做出了貢獻。此後,徐建安、萬、馮南庚、陳廣陵、全等著名學者、藏書家紛紛效仿,爭相抄讀,天壹閣終於名噪壹時,為其後來的收藏起到了良好的示範作用。看來即使是規則,也不是鐵板壹塊。

天壹閣是私人圖書館。他喜不喜歡借是私事,別人管不了。而圖書館則是國家公共服務機構,藏書的目的是為讀者服務。不管借不借,讀者都有索賠的權利。

關於古代文物,保護和發展之間確實存在矛盾。對於珍稀古籍,國家和各圖書館都制定了相關規定進行保護,其中很多規定是必須的,比如“濕度大時不要出館”、“不要用筆瀏覽古籍,要戴附帶的白手套”...但是借閱善本要收30到50元,復印費和復印費分開算,各圖書館各做各的,不壹定有利於善本的保護。采訪中發現“壹律抄抄”執行不壹致。即使這是壹個制度,這個規定是否完善,是否合理,也是值得商榷的。甚至應該有相關的聽證會,讓更多的讀者有機會表達自己的意見。而且像壹些圖書館壹樣,歡迎有學術能力和出版能力的個人專業學者整理出版善本,這對暫時沒有精力和資金去照顧所有善本發展的圖書館和國家都大有裨益。

矛盾不是不可調和的。我們要求的不是圖書館為壹個學者破例,破壞制度,而是要制定壹個更合理更完整的制度。現在連天壹閣的私人圖書館都在建壹個小圖書館,對讀者和遊客開放。或許,有些學者的建議是有道理的:壹般古籍應該允許專業學者整理;珍貴善本在報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後,應允許學者整理。在世界上最早的圖書館巴拿巴圖書館,巴拿巴國王曾說過壹句名言,“讀書不僅可以擴展知識和技能,還可以培養高尚的氣質。”我們也期待能像寵溺打怪壹樣在圖書館“喝知識”!侯虹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