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4世紀,亞裏士多德在《詩學》中表達了他對戲劇本質的理解。他認為壹切藝術都是模仿,戲劇就是模仿各種生物的動作。兩個世紀後,印度第壹部戲劇理論著作《舞蹈論》也指出:“戲劇是模仿。”19世紀以後,關於戲劇本質的討論壹直眾說紛紜,主要有觀眾論、沖突論、激變論、情境論、實驗室論。
觀眾表示:認同觀眾是戲劇的必要條件,也是戲劇的本質。法國戲劇理論家f·薩賽是這壹觀念的代表。他斷言,無論什麽樣的戲劇作品,都是為了觀眾。“沒有觀眾,就沒有戲劇”,因此,戲劇的所有器官都必須適應觀眾的欣賞。
沖突論:以法國戲劇理論家布倫特為代表。布倫泰爾在19結尾指出,舞臺是人的意識意誌發揮的場所,人物意識意誌的發揮必然會遇到障礙,主體為了克服障礙必須與之鬥爭,這就構成了“意誌沖突”,戲劇的本質就在於此。美國戲劇理論家J.H勞森將戲劇的本質歸結為“意識意誌在其中發揮作用的社會沖突”。他認為,由於戲劇處理的是社會關系,人的自覺意誌必然受到社會必然性的制約,所以真正的戲劇沖突必然是社會沖突。這個觀念可以用壹句話來表達:“沒有沖突就沒有戲劇。”
災難理論:英國戲劇理論家w·阿徹否定了布倫特的“沖突”理論。他將小說與戲劇相比較,認為小說是“漸變”的藝術,而戲劇是“危機”的藝術,戲劇處理的是人的命運和環境的急劇變化,這是戲劇的本質。
情境與實驗室理論:早在18世紀,法國哲學家D·狄德羅就曾將“情境”視為戲劇作品的基礎。黑格爾在談到戲劇的特點時,也將“情境”與“沖突”聯系起來,強調情境的本體論意義。存在主義哲學家和劇作家J.-P .薩特(J.-P. Sartre)稱他的戲劇為“情境戲劇”,並將戲劇的對象描述為人們在情境中的選擇。b布萊希特將戲劇視為壹種科學方法,認為戲劇是在特定情境下檢驗人類行為的實驗室。這個概念也從特定的角度定義了戲劇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