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爭鳴”中各派都提出了自己的治國方案,道家“無為而治”;儒家“民為重,國為次,君為輕”的仁政思想;法家:主張魔勢結合,建立中央集權的君主政體;社會歷史發展,主張改革,墨家:愛好不侵略,主張和平。
歐洲啟蒙:孟德斯鳩:①反對君主專制,提出“三權分立”論。認為國家的權力應該分為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三者相互制衡。(2)法律應體現合理性。
伏爾泰的主要主張:
①反對君主專制,提倡君主立憲。
(2)主張天賦人權,認為人人生而自由平等。
③認為法律應以人性為基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④猛烈抨擊天主教會,但主張信仰自由和信仰上帝。
以狄德羅為代表的百科全書派堅持國家源於社會契約,君主的權力來自人民的約定。
盧梭
主要觀點:
(1)自然人權,人民主權
②社會契約理論
③革命合法性
④認為私有制是人類不平等的根源。
⑤理由不靠譜。
康德:我相信主權屬於人民,自由和平等是與生俱來的權利,但同時我堅持認為人民應該自律,自由和平等只能在法律的範圍內。
霍布斯:國家不是上帝的意誌創造的,而是人們通過社會契約創造的;主權不是上帝賦予的,而是人民賦予的。他堅持統治者壹旦被授權,人民必須絕對服從,不能反悔;所以他不反對君主專制,甚至認為專制政權有權幹涉臣民的財產。
洛克:他贊成君主立憲制,主張國家的立法權、行政權和處理外交事務的權利應該屬於議會和君主。他的立法行政與外交分權的思想後來被孟德斯鳩繼承和發展,成為立法行政與司法分權的現代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