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北非希波主教聖?奧古斯丁說,“至於時間,是什麽?如果沒人問我,我知道。如果我要向提問者解釋,我不知道。”
。這家夥說的是做流氓,大概意思是時間是什麽。這個問題只能理解不能表達。
牛頓認為:“絕對的、真正的數學時間,就其本質而言,是自行均勻流逝的,與外界的任何事物無關。”
在牛頓看來,時間就像壹條永無止境的河流。
許多哲學家和物理學家把時間和運動聯系在壹起。
比如柏拉圖認為時間是運動中的永恒形象。
亞裏士多德說:只有掌握了運動,才能理解時間。
馬克思恩格斯指出,時間是客觀存在的,是運動著的物質存在形式。
愛因斯坦也說過:“
時間實際上是時鐘的讀數,可以是地球的自轉,沙漏,脈沖的計數,地球沈積的厚度,輻射衰變的產物,或者是銫原子振動的測量。它們有壹個共同的標準,都是自然的機械裝置。
但是也有壹些哲學家和物理學家對時間給出了奇怪的定義,比如:
洛克說:時間是所有存在的共同尺度。
康德說:時間是感性直觀的純粹形式。法國哲學家柏格森堅持認為,時間是人類的壹種直覺,是壹種神秘的“創造性斷裂”。
這句話很費解。
也有很多哲學家和物理學家,比如貝克勒·休謨?馬赫傾向於把時間歸結為人類意識的壹種表現形式。
相比之下,哲學家黑格爾對時間的定義很簡單:時間只是對過去的記憶。但這是最簡單的定義,也是最接近正確答案的,後面會詳細解釋。
時間是不可預測的,原因有很多。
我們可以從生理和心理上感受到時間在流逝,但如果時間的速度是什麽,每秒鐘流了多少?這顯然是壹個荒謬的問題。時間流逝的速度需要用超越時間的東西來衡量,但時間本身也在流逝,所以需要用超越時間的時間來衡量...以此類推,甚至無限。時間本身是否是壹個隨時間變化的過程的問題,往往會讓人陷入無法擺脫的惡性循環。
從邏輯上證明時間壹直很麻煩,邏輯學家也壹直對時間特別反感。例如,我們需要定義“
在過去,我們可以以“當下”為參照系,但如何定義“當下”?如果用“過去”來定義“現在”,同意重復,如果用“現在”。
它定義了自己,陷入了循環定義的矛盾。另外,過去可以認為是不可改變的,是確定的,但在邏輯上無法解釋為什麽是按照某些規律確定的。不可撤銷?
難怪哲學家懷特海無限感慨地說,我們要沈思大自然的創造過程,而不去感受人類知識的有限實在!"
要搞清楚時間有什麽樣的物理性質,給時間壹個嚴格的物理定義,先從討論開始。"
物”和“物”開始。
對於生活在這個自然界中,我們所觀察到的各種事物和現象,真的是五花八門,復雜到了極點。但仔細分析,可以分為兩類,壹類為物,壹類為物。就像我們面前的壹座山,壹棵樹,壹個人,壹條河...這些都是東西;人的思想,河流的流動,樹木的生長……這些都是東西。事物是事物的根源,事物是事物的表現。我們可以通過事物認識事物,事物根據事物而存在。如果什麽都沒有,什麽都不會發生,反之亦然,可能不正確,但是什麽都沒有。
當我們理解了這個性質,就要嚴格區分什麽是物,什麽是物。不幸的是,我們很多物理學家(不僅僅是普通人)經常在這方面犯錯誤。他們往往把某些事物稱為事物,或者不理解某些事物,單純地認為它們是某種特殊物質的功能。
比如歷史上人們對熱的認識,在十七世紀,人們認為熱是包含在物體中的壹種特殊物質,稱之為“熱”
熱質量”。甚至有學者認為“熱質量”是守恒的,壹個物體獲得的“熱質量”總是被其他物體失去而不是憑空產生的。現代人很清楚。
說是錯的。熱的現象只是壹個物體中分子隨機運動的結果,熱只是壹個現象,屬於“物”的範疇,把它當作物,是典型的“物”和“物”
亂七八糟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