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作者的所見、所聞、所思、所感、所寫、所言、所做和所為如實地向傳道者講述,並把這些放入他所處的歷史環境和變化中。也就是說,我們需要跟隨大師的腳步,不虛構,不誇張,不回避,不隱瞞。實事求是,寫傳記的科學依據就在這裏。
事跡材料是寫傳記的必要支撐。傳記作者手頭必須有第壹手材料,有個人觀察到的或鑒定核實的材料。這種素材來之不易,但只要努力,就會有所收獲。收集素材的過程也是了解大師的過程。作者對收集到的感性材料進行分析、比較和思考。時間久了,壹個完整而生動的形象逐漸在他腦海中形成。寫出這種他感受到、知道的生動形象,會引起讀者的共鳴。
寫傳記,要善於發掘歷史人物的事跡,在歷史人物的生活中適當地剪裁出最能顯示其思想性格特征的素材,在寫作之前找出這個人物壹生中值得註意的事跡,判斷他的主要傾向,給予客觀公正的評價。
有了豐富的史料,就要努力讓它生動起來,給它壹個故事。傳記作者的努力是尋找線索,循跡而行,有機聯系,從聯系中提取隱藏的故事,並合理放大。並通過對收集到的資料的反復推敲,找出主人公思想和人生歷程的終點,試圖把筆觸放入他的內心世界。在這個世界上,妳也會發現很多生動的故事。
還有壹點就是需要大量的深入細致的采訪,盡可能多的采訪跟師傅相處時間長的人。他們在與傳道者的交流中自然會有壹些生動的情節。寫傳記,需要大面積采訪相關人員。就像沙裏淘金,壹串被歷史遺忘的珍珠從他們口中重現。
在壹本傳記中,如果有很多生動的故事反映了傳道者當時的所作所為,就沒有必要樹立傳道者的形象。需要指出的是,故事當然不是編出來取悅讀者的,所有的堆砌都要以事實為依據。故事也是有大小的,精彩和普通也有區別。有時候幾個小故事可以組成壹個大故事。
歷史、後人、傳記作者對傳記的評價,在傳記中是不可或缺的,雖然這種評價可以寫在傳記中,也可以模糊地包含在傳記中。
總之,堅持真實、準確、可信,寫出準確可靠的傳記歷史,是傳記寫作的要求和目標。維護傳記的真實性,既是對傳記主人和歷史的負責和尊重,也是對傳記作者本人的負責。在嚴格遵守歷史真實原則的前提下,壹切可用的表現形式和表現手法都可以適當地吸收到傳記的寫作中去。它為讀者打開了壹扇既是史實又是精神的窗口,讓讀者從已經熟悉的人和事中獲得壹些新的感知和審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