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後補。在公益性崗位安排就業困難人員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照其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含就業困難人員個人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以及企業(單位)和個人應當繳納的其他社會保險費。
公益性崗位的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距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退休。其中,根據現行《廣西壯族自治區就業補貼資金管理辦法》,對首次申請公益性崗位補貼的就業困難婦女,2003年6月5438+10月1日起參加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除年滿50周歲的外,享受期限可延長至55周歲,其余最長不超過3年;2002年6月5438+2月31之前參加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除45周歲以上的,享受年限可延長至50周歲,其余最長不超過3年。認定已從事特殊工種的,按有關規定辦理退休。
所謂“公益保險”,是指通過設計特定的公益保險產品(如重疾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從事公益活動。),即在保險機制中植入公益理念,以保險手段運作公益。對此,中國平安人壽保險公司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丁當曾經有過精辟的解釋。“企業最根本的好事,就是做出造福大眾、為社會貢獻價值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