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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庭堅書法選要

黃庭堅描述自己的書學經歷說:“學了30年書,當初以周嶽為師,所以20年堅持學習常用詞。蘇才翁和子美對古人寫的書的看法是晚的。後來得了張長史、懷素和尚、高賢的墨寶,壹窺筆法之妙。”“說到莢路,壹年四季都可以在船上劃槳,那群人可以劃槳。就是因為妳覺得自己進步少了,得償所願就用筆。周嶽的書法不太好看,還是黃庭堅十七八歲的時候學的。黃庭堅二十五歲時,被任命為葉縣縣令。他曾經寫過《在蘇采翁草書背面》,所以看蘇舜元的書應該不會晚於此。還有,黃庭堅十七歲從孫玨(孫信老)遊來,孫玨娶了他的妻子為妻。1072年,宋神宗熙寧五年,蘇軾在湖州拜見孫玨,見到黃庭堅的詩,大加贊賞。那時候黃庭堅28歲。由此可以推斷,黃庭堅很早就看到了蘇軾的書法,而且是以拳服人,書法率全被綁在坡上,也是這個道理。尚雲在元佑四年(1089)對蘇軾說:“黃璐直接學了我的書,他用書名作為參考。善人們以精美的紙和奇妙的墨為之奮鬥,經常攜帶古代的錦囊,裏面裝滿了東西。" 』

從黃庭堅的《跡》壹書中可以看出,《拓跋銘》對黃庭堅的書法有著重要的影響,它不僅奠定了黃庭堅字體的基礎,而且是他創新的主要依據。元豐三年(1080年)小字曰:“勿愚蠅,樂毅之論勝於遺。大字無錯,官奴欺博嬰。跟著別人的計劃走,後代才現實。在黃庭堅的書法中,宮闈緊實,四面放射,顯然是出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