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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誤區”為話題的作文,怎麽寫?

按要求寫

誤區壹、迷信歐美人

以為藍眼睛的外國人說的都是英語,而且必然比中國人好。殊不知,在歐洲,只有英國人和愛爾蘭人講英語,而且在愛爾蘭,愛爾蘭與和英語並列為官方語言。在講英語的八大國家(英、愛、美、加、澳、新、南非、加勒比海諸島國)中,各國有各國的方言,美語就是英語的最大變種。英式英語聲調起伏較大,吐字清晰高亢,摩擦音重,而美式英語則柔和圓潤,有人預言300年後,美語將成為壹種新的語種。英國沒有我們中國的那種普通話,所謂的標準英語(RP--received? pronunciation),只在英格蘭使用,具體地說從Midlands壹直向東南延伸到London,包括劍橋、牛津兩座大學城,並非所有英國人都這樣講。很多學習者誤以為英國人少國小,講的英語都是壹樣的。其實大謬不然,甚至威爾士人有自己的語言——威爾士語,在書寫商店、街道等名字時。壹定是威爾士語在先,英語在後。初到英國的人,心裏往往會問:英國人講的是英語嗎?英國人和美國人有時也不能很好地溝通交流,更何況新西蘭人、印度人、法國人講的英語啦!所以,長著鼻子、藍眼睛的“泛藍陣營”的人,講的未必都是標準英語,只是“外在包裝”上更接近地道而已。來中國教英語的外國專家多為中學老師,還算不上高端人才,有的人語法更是壹塌糊塗。非英語母語的人中的佼佼者講的英語有時比英國人講的英語還要標準,決不是天方夜談。

誤區二、不操練,抄答案

教材上關於兩個人壹組進行討論的練習,學生壹般都不做。課後的作業題,從交上來的作業本看,又幾乎全部正確。到了考試時,成績往往慘不忍睹。究其因,學生對英語學習沒有興趣,進而缺乏主動性,只是應付差使,疲於奔命。再加上各種參考書多如牛毛,價格也相對便宜,學生差不多人手壹冊,交作業時壹抄了之,千人壹面,壹錯百錯。老師能改動的只是那些抄錯了的單詞。本來,大學階段的漢譯英句子應存在多種答案,而各家參考書上的答案竟也是“不約而同”(至少是《大學英語》的參考書如此),實在是耐人尋味。

誤區三、重分數,輕應用,把英語當成“敲門磚”?

考考考,老師的法寶;分分分,學生的命根。在應試教育的體制下,學生壹股腦沖分數而去,幾乎忘記了英語學習的宗旨,那就是應用。學習沒興趣,上課如上刑,學了壹學期,只記住壹些零星的單詞。個別人整天鉆書山,泡題海,蒙答案,雇槍手。研究打勾的規律,揣摩改卷人的心理。壹旦拿到了三、四、六級證書,便萬事大吉,將英語束之高閣,課本用完就扔,或成為收廢品的工作對象。盡管得了高分,有的學生還是寫不能寫,聽又聽不懂,到頭來仍舊是個準文盲,英語成為了“壹壺燒不開的水”。

誤區四、把知識當技能, 眼高手低

有的學生拿到壹本聽力教材,壹看單詞都見過,就認為太簡單了,沒勁!真放了錄音,又真聽不懂。問題浮出了水面——英語是技能,而不僅僅是知識。妳背過壹本有關遊泳的書,並不等於妳會遊泳。要掌握壹種技能,關鍵詞是練。熟能生巧,百煉成鋼。見過的詞未必認識,認識的詞未必會用。多聽、多說、多讀、多寫、多譯,不要怕出錯。跌倒了,站起來再繼續。英語上也是“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久而久之,不知不覺間妳會發現自己成長了,也成功了。朋友妳大膽地向前走,通天的大路九百九十九!

誤區五、速成心理

壹個王子拜亞裏士多德為師,學習知識和文化,抱怨太慢太苦,問亞裏士多德有沒有捷徑可走。亞裏士多德說出壹句千古名言:There? is? no? royal? road? to? learning。 許多英語專家也壹再告誡我們,要學好英語,非下壹番苦工夫不可,投入和產出成正比。有持之以恒,不可壹暴十寒。所謂“壹天記住壹百個單詞”,“英語聽說百日通”等純屬商業炒作。北京外國語大學的博士生導師錢青要求我們要多讀些簡易讀物,最好是20世紀的作品,最好是關於日常生活的,以免詞句的過於陳舊和老化。梅仁毅教授提出至少要讀四十本簡易讀物,《英語學習》主編高厚堃建議至少要背四十篇名篇。可見,羅馬不是壹天就能建成的!

誤區六、單壹化傾向

話分兩頭:其壹,對英語的認識。英語分為聽、說、讀、寫、譯五大技能,那壹方面都不能偏廢。拿來壹篇文章,壹看單詞都見過,就認為會了。聽、說、寫、譯依舊惘然。其實是假會,不是真會,這是很多學生的通病。其二,記單詞的方法。課堂上讓學生記壹下單詞,學生就默看。樣子倒是文質彬彬,不影響別人,效果就差大了。正確的方法是:讀出聲音,眼、口、手、腦並用。至於是否壹定要“瘋狂”,我看未必。“瘋狂”只能壹時,不能壹世。那樣既擾亂了他人,也有點兒神經質。“瘋狂”出點名堂的,畢竟不多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