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惡之心”(按現在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為“廉恥之心”)。失去本心,就是失廉恥之心,會變得不道德,不顧禮義廉恥。
《魚我所欲也》壹文用面對魚和熊掌之間的抉擇,比喻面對生命和大義之間的選擇,孟子會毅然“舍生而取義者也”。這當中的“義”和文章最後的“此之謂失其本心”的“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惡之心”。
因為人只有擁有“羞惡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德底線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德範圍所不接納的事,哪些是“所欲有甚於生”的事,這樣才能不被“宮室之美”、“妻妾之奉”和“所識窮乏者得我”所誘惑,而像“不食嗟來之食”的人壹樣,內心有壹種凜然的“義”。
擴展資料:
《魚我所欲也》的中心思想:
選自《孟子 告子上》。孟子主張人性善,他認為人生而具有惻隱之心、羞惡之心、辭讓之心、是非之心。只要不使這些“善心”喪失,就在道德方面具備“仁義理智”。
本文從這種理論出發,闡明了義重於生、義重於利和不義可恥的道理,提出舍生取義的主張。孟子認為如果把生命看得比義重就會做出不義的事來,贊揚了那些重義輕生、舍身取義的人,斥責了那些茍且偷生、見利忘義的人。告誡人們要辨別義和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