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發生在唐朝則天皇後稱制的垂拱三年(基督紀元687年,唐朝則天用事以來頻繁更改年號,為了大家閱讀方便,後面用基督紀元表示。)
683年的臘月,高宗崩。684年,元月,僅僅當了壹個月皇帝的中宗李顯就被武後廢黜,改立睿宗李旦為帝。武後壹***生了兩個女兒,四個兒子。其中長女還在繈褓中的時候,就被武後親手掐死,用來假貨當時高宗的皇後王氏。王氏因此被廢,旋即被武後虐殺。次女即太平公主。武後的長子李弘、次子李賢也先後被武後殺死,李弘和李賢的兒子,當然也是武後的孫子們,也都被殺。老三李顯當了壹個月的皇帝,就被廢,流放蜀地,當時的人,基本都認為他死定了。李顯的長子被廢,後來也被殺掉。李顯的皇後韋氏滿門被殺。
可想而知,如果妳是李旦,看見這麽壹個比禽獸兇殘壹萬倍的“母親”,妳會有什麽感覺。李旦當了“皇帝”之後,處處小心奉承著武後,實際上就是壹個傀儡。
武後改中書省為“鳳閣”,改門下省為“鸞臺”。在鎮圌壓了徐敬業的反武氏起圌義之後,武後開始實行酷圌吏政治,壹方面殺戮李唐宗室,另壹方面殺戮忠誠於李唐的大臣。加快了篡位步伐。
當時的同鳳閣鸞臺三品劉煒之(同鳳閣鸞臺三品就是“同中書門下三品”。唐朝實行三省六部制,加這個頭銜,就相當於宋朝的“平章事”,就是事實上的宰相)說:“太後既廢昏立明,安用臨朝稱制!不如返政,以安天下之心。”等於是反對武後亂政。武後就命令當時的肅州刺史王本立(貪圌官,曾為狄仁傑彈劾)審問劉煒之。武後的做法,事實上違反了當時唐朝的司法制度。劉煒之是宰相,宰相即便有罪,也應該由監察官員彈劾,然後被免職,再然後由司法部門派出官員審問。而武後作為“太後(當時還沒篡唐)”,直接命令壹個地方官審問宰相,這顯然是非法的。因此,劉煒之就對王本立說了這句名言——不經鳳閣鸞臺,何名為敕。拒絕回答王本立的問題。王本立回報武後,劉煒之被賜死於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