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二十句法律名言
1.法律需要被信仰,否則它形同虛設。
2.在民主的國家裏,法律就是國王;在專制的國家裏,國王就是法律。
3.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4.法官乃會說話的法律,法律乃沈默的法官。
5.犯罪總是以懲罰相補償;只有處罰才能使犯罪得到償還。
6.法律決非壹成不變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面因風浪而起變化壹樣,法律也因情況和時運而變化。
7.法不阿貴,繩不繞曲。
8.服從法律:無論是我或任何人都不能擺脫法律的光榮的束縛。?
9.壹次不公的判斷比多次不平的舉動為禍猶烈。因為這些不平的舉動不過弄臟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斷則把水源敗壞了。?
10.刑罰可以防止壹般邪惡的許多後果,但是刑罰不能鏟除邪惡本身。?
11.吏不良,則有法而莫守;法不善,則有財而莫理。
12.只要法律不再有力量,壹切合法的東西也都不會再有力量。?
13.公正不是德性的壹個部分,而是整個德性;相反,不公正也不是邪惡的壹個部分,而是整個邪惡。?
14.法律不保護權利上的睡眠者。
15.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國王,除了法律就沒有別的上司。
16. 呆板的公平其實是最大的不公平。
17.人與人是不相同的,人們不能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壹視同仁、人人相等。?
18.槍炮作響法無聲。(指:當發生戰亂的時候,平常法律所維系的社會秩序便會蕩然無存,沖突的解決完全憑借暴力。)
19.民不舉官不究(指:司法職能的被動性
20.無保障的權利不是權利。